第二節(jié) 教學測量與評價的方法和技術
與教學目標相一致,教學評價也應包括認知、情感和技能三個方面。對于認知和技能領域的學業(yè)成就,最常用的教學評價手段是標準化成就測驗和教師自編測驗。而對于情感以及道德行為表現(xiàn)則常常采用非測驗性的評價手段,如案卷分析、觀察、問卷量表以及談話等。當然,這些非測驗性的評價手段也可作為學業(yè)成就評價的補充。
一、標準化成就測驗
(一)標準化成就測驗的含義及特點
標準化成就測驗是指由專家或學者們所編制的適用于大規(guī)模范圍內評定個體學業(yè)成就水平的測驗。這種測驗的命題、施測、評分和解釋,都有一定的標準或規(guī)定。由于測驗條件的標準化,測驗的結果比較客觀一致,適用的范圍和時限也較寬廣。其特點大致為:測驗是由專門機構或專家學者按一定測驗理論和技術,根據全國或某一地區(qū)所有學校的共同教育目標來編制的。所有受試人所做的試題、時限等施測條件相同,計分手段和分數的解釋也完全相同。
(二)標準化成就測驗的優(yōu)越性
第一,客觀性。在大多數情境下,標準化測驗是一種比教師發(fā)展出的測驗更加客觀的測量工具。第二,計劃性。專家在編制標準化測驗時,已經考慮到所需的時間和經費,因此標準化測驗比大部分的課堂測驗更有計劃性。第三,可比性。標準化測驗由于具有統(tǒng)一的參照標準,使得不同考試者的分數具有可比性。
(三)標準化測驗的局限性
第一,與學校課程之間的關系很不協(xié)調。在我國,每個地區(qū)的教學狀況還存在著一定的差距,一個年級或地區(qū)的教學內容可能不同于另一個地區(qū)。因此,可能不少地區(qū)學生所學到的內容與標準化樣本所學的東西有差異。這就要求教師在選用標準化測驗前,仔細查閱內容效度,使得測驗的目標與評價的目的相匹配。第二,測驗結果的不當使用,我們通常利用標準化成就和能力測驗對學生分類和貼標簽,對個體造成了不良影響。它們的使用對得低分的學生傷害尤大。
二、教師自編測驗
(一)自編測驗的含義與特點
教師自編測驗是由教師根據具體的教學目標、教材內容和測驗目的,自己編制的測驗,是為特定的教學服務的。教師自編測驗通常用于測量學生的學習狀況,而標準化成就測驗則用來判斷學生與常模相比時所處的水平。
(二)測驗前的計劃
第一,確定測驗的目的。
第二,確定測驗要考查的學習結果。
第三,列出測驗要包括的課程內容。
第四,寫下考試計劃或細目表。細目表是將考試具體化的最重要的工具,使得測驗能夠與教學的目標和內容保持一致。細目表的形式是兩維表,一般縱欄表示學習結果,橫欄表示課程的內容或范圍。中間的欄目,就是教師根據自己的情況填上在測驗中計劃測量多大比例的學習結果和課程內容。
第五,針對計劃測量的學習結果,選擇適合的題型。自編測驗包括客觀題和主觀題兩種類型。教師使用哪一種類型的題目是由測驗的目的、內容和時間決定的。一般來說,由于這兩種題型各有優(yōu)點和不足,最好加以綜合使用。
(三)自編測驗的類型
1.客觀題
客觀題具有良好的結構,對學生的反應限制較多。學生的回答只有對、錯之分,因此教師評分也就只可能是得分或失分。這類題目包括選擇題、是非題、匹配題和填空題等。
(1)選擇題。選擇題是由題干和兩個或更多的選項組成的。題干可以是直接提問或者以不完整的名字形式出現(xiàn),目的是為了設置問題情境。而選項則提供可供選擇的答案,包括一個正確答案和若干具有干擾性的錯誤項或迷惑項。學生的任務就是閱讀題目,再從一系列選項中挑選出正確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