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屆考生在寫記敘文中最大的弊病就是記敘不具體。盡管主題正確、文筆流暢,但記敘不具體,就不能列為好文章。
歷屆考生在記敘不具體方面最突出的表現(xiàn)是:記人不象“人”,記事不明事。所謂記人不象“人’,就是所記之人,不象你在文章中所要記的“對象”,千人一面,沒有個性,公式化,給讀者有“似曾相識”之感。所謂記事不明事,就是所記之事不明不白,不知是怎么回事;或者泛泛而談,只給人一個膚淺的印象,叫人過目即忘。
怎樣克服這個“通病”呢?只有在“具體”上下工夫。寫人,不僅要寫出“人”的共性,更要寫出所記“對象”的個性。即寫出“對象’的外貌,“對象’的語言,“對象”的動作,“對象”的心理等。舉個例說:
請先看下列兩節(jié)文字:
‘從石磊溝回來以后,黃老媽媽就重又過起了討飯生 涯,她左手挎著籃子,右手拄著拐棍,從這家到那家,從這村到那村,不停腳地流浪。只有在夜間,她才回到她 那披燒毀了的破屋子里去。
“從此以后,她更加沉默了,往往整天都不說一句話, 一雙深沉的眼睛,老是威嚴(yán)地望著一切。
—摘自《黨員登記表》
五年前的花白的頭發(fā),即今已經(jīng)全白,全不象四十上下的人;臉上瘦削不堪,黃中帶黑,而且消盡了先前 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間或一輪,還 可以表示她是一個活物。她一手提著竹籃,內(nèi)中一個破碗,空的一手拄著一支比她更長的竹竿,下端開了裂: 地分明已經(jīng)純乎是一個乞丐了.
上述兩節(jié)文字,都是作品中人物“形象”描寫,寫的雖然都是生活在舊中國的女性,而且都淪為“乞丐”,又都抓住了人物的動作、神態(tài)(特別是眼神)來寫。但是,由于“對象”處境不同,心境不同,階級意識不同,必然各有其“個性”的形象,把這“個性”形象寫出來,就具體了。第一節(jié)文字是寫一位革命的老媽媽,在白色恐怖的年代里,她為保護(hù)全區(qū)的黨員,失去了心愛的女兒,過著討飯的生涯。但她不失做人的尊嚴(yán),她要堅強(qiáng)地活下去,她仇恨敵人,要看到敵人的滅亡。因此,作者在簡單交代了她的生活現(xiàn)狀以后,著重抓住了她的神態(tài)描寫,用“沉默”、“不說一句話”、“深沉”、“威嚴(yán)”具休刻劃出老媽媽堅強(qiáng)的性格。第二節(jié)文字是寫一位被踐踏、被愚弄的婦女形象—祥林嫂。她在封建的政權(quán)、族權(quán)、神權(quán)、夫權(quán)的摧殘下,已完全失去了做人的尊嚴(yán)—事實上,吃人的舊社會也從未給過她尊嚴(yán)。她無力反抗,被折磨得如同一個“活死人”。因此,作者具休刻劃了她的麻木神情,具體描繪了她的乞丐形象,從而深刻地揭示出,吞噬祥林嫂靈魂的,絞殺樣林嫂生命的,正是封建的宗法思想和制度。讀了上述兩節(jié)文字,讀者顯然會感覺到形象是具體的。
再說記事,總得要寫清楚事情的起因、經(jīng)過、結(jié)局,尤其是事情發(fā)展的過程,更要寫得生動、具體,寫出該事情所具有的性質(zhì)、意義。如果是寫幾件事悄的(常有這樣的要求),則要把事情的交又、脈絡(luò)交代清楚,要有明確的貫穿全文的線索。記敘中要有詳有略,還可以巧妙地運用插敘、倒敘、補(bǔ)敘等敘述方法來突出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