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稱被“強制消費”校訊通,質疑學校從中得利
深圳全市展開針對“校訊通”的調查。據(jù)稱,該市市場監(jiān)管局羅湖分局已調查了3家校訊通服務商,稱學校向家長收取通信費涉嫌教育搭車亂收費。如果深圳150萬在校、園學生家長都在用“校訊通”(或“園訊通”),以每人每年120元計,就要多花1.8億元。
有家長為校訊通每年交費200元
李先生是深圳羅湖東昌小學三年級學生的家長。
開學了,每天他都得查看“校訊通”短信。因為孩子的在校情況、家庭作業(yè)等等,都要通過“校訊通”才能知道。為此,他每年要繳納200元錢。每周,他能收到兩三條短信,多的時候四五條。
布置作業(yè)、告知學生在校情況本是學校應盡的義務,現(xiàn)在卻變成企業(yè)獲取利益的途徑,他覺得這很不合理。雖說是“自愿”開通,但家長想了解孩子情況,就不可能不開通,而且使用哪家校訊通、通信費多少,學校早已定好,家長沒有選擇的權利。
“每月10-15元的通信費是否合理?學校和校訊通公司之間是否存在利益勾結?”今年6月底,他寫了封投訴信。
8月中旬,這封信被移交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羅湖分局受理。摸底調查近半月后,9月4日起,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羅湖分局開始執(zhí)法,并正式立案調查。深圳3家校訊通服務商接受了調查,其中包括承接東昌小學“校訊通”服務的深圳市育合科技有限公司。
據(jù)查,深圳市提供“校訊通”服務的運營商有10家左右,年收入都在800萬至上千萬。校訊通存在的校企合作,涉嫌多項違法、違規(guī)行為,目前以涉嫌教育搭車亂收費在全市范圍內(nèi)進行調查。
校訊通公司稱給老師送過禮品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羅湖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單從學校與企業(yè)間的合同來看,校企之間沒有利益關系。但在此次調查當中,已掌握相關證據(jù),存在有學校從中收取“回報”的情況,而調查還在繼續(xù)。
有業(yè)內(nèi)人士透露,如果服務商與移動公司合作,會拿出收入的一部分,以給老師贈送話費、辦公用品等形式“回報”學校。如果是家長直接付錢給校訊通服務商,那服務商會從中給學校提成。
育合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黃健瑜說,“不排除給老師送一點小禮品(乒乓球、羽毛球、雨傘、水杯等),但絕對沒有給過錢。”東昌小學相關負責人承認,收過該公司送來的推廣小禮品,但去年已停止接收。
深圳市市場監(jiān)管局羅湖分局表示,“校訊通”既不屬于教育收費法定項目,也沒有進行收費公示。向家長提供學生在校信息服務是學校的責任和義務,轉包給企業(yè)經(jīng)營和承擔,有教育搭車亂收費之嫌。作為校訊通的支付方的家長,其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強制消費”之嫌。
但羅湖區(qū)教育局紀委副書記張進表示,“校訊通”收費問題是否違規(guī),以及學校因此獲利,在全市具有普遍性,他們會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這種情況,希望政府能通盤考慮,徹底解決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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