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戶口在廣州)或人事檔案掛靠的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戶口在外省、市)的區(qū)、縣級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
1.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5.近一年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紅底照片1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6.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還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編正式教師需出具學校證明;
7.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還需提供學習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師范生需提供學業(yè)成績單備查;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還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各項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申請人。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復印。
必要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要求有關單位提供更為詳細的證明材料。
(二)在何處下載申請表格?
答: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在網上申請后下載(一式2份,A3紙雙面打。
以下表格可在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網或廣州教育評估網下載,并按要求填好。(網址http://www.gzedupg.com/download/jszgbg.rar)
2.《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一份(A4紙雙面打印,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安排體檢);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
4.《照片粘貼表》一份。
(三)申請人報名時怎樣排列表格順序?
答:請按以下表格順序排列送交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1.申請時請備齊以下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③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④《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網上下載,由鑒定部門填寫好并簽名、蓋章);⑤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⑥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提供學習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師范生提供學業(yè)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⑦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⑧除在編正式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在編教師提供單位證明);⑨近一年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紅底照片1張貼在照片頁上(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⑩《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網上下載,A4雙面打印并填寫好個人信息)。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申請人。
2.復印件規(guī)格:使用A4復印紙單面復印。
3.裝訂要求:材料①-⑨(除④、⑤的人事關系證明、⑧的單位證明、⑨用原件外,其余都用復印件)按上述順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釘。⑩單獨列放。
4.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對折,材料①-⑩按上述要求放好后,放到對折后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
(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填寫須注意地方哪些問題?
答:1.“畢業(yè)學校”和“所學專業(yè)”按畢業(yè)證書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