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要點法是解答定義判斷題目最常用且最有效的方法。要想準確地提取出定義的要點,可以從主體、客體、主觀要素、客觀要素四個方面考慮,其中主觀要素是指目的、目標等,客觀要素則是指采取的手段、達到的效果等。實際上很多要點是可以通過提示詞來確定的,中公教育專家總結常見的要點類型有以下幾種:
(一)表主體
主體,就是行為或事件的發(fā)動者、當事方。主體一般位于定義項的前面,除了要重點關注主體本身外,還要特別注意主體的修飾詞如主體的數(shù)量、主體的性質等。一般來說,有明顯主體的定義多為法律類、行政類定義。
主體一般可作為定義的要點,有的題目僅僅依靠區(qū)分主體就可以得到正確答案,但這樣的題目畢竟是少數(shù),實際上大多數(shù)題目需要結合其他要點來確定答案。
易混淆主體類型及含義:
1.行政機關:簡稱“政府”,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國家行政職權的行政組織,包括政府以及有關功能部門(官僚機構)。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在通常意義上不屬于行政機關,而是司法機關;人民代表大會、政協(xié)、議院不屬于行政機關而是立法機關。
2.行政主體:指享有行政職權,以自己的名義行駛行政職權并獨立承擔責任的組織。在我國,行政主體包括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
(二)表客體
客體,是指行為或事件的承受者、被指向者,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對象。單獨以客體為要點的定義比較少,很多定義中的客體都是省略的,即使出現(xiàn)一般也需和其他要素結合在一起才能判斷。
(三)表目的
有些定義中會明確指出其目的,即主觀要素,也就是行為者主觀上具有什么樣的動機、意圖,追求一種什么樣的目的。
常見提示詞:“達到什么目的”、“為了……”、“確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