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廣州市學校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與培養(yǎng)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正式實施,其中,粵劇、京劇、剪紙等被納入藝術特長生的招生項目。
招收特長生有比例限制
《辦法》提出,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學校與項目設置要遵循匹配、承接和適度原則。根據(jù)《辦法》,傳統(tǒng)的體育、藝術項目均有對口招收特長生的學校。其中,體育項目以足球、籃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田徑、游泳、武術、健美操、跆拳道、毽球、定向越野為主;藝術項目以合唱、舞蹈、器樂(管弦樂或民樂)、語言藝術、美術和書法為主;地方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藝術項目以粵劇、京劇、古琴、剪紙、陶藝為主。其他體育、藝術項目為輔。
根據(jù)《辦法》,招收特長生計劃將有一定的比例控制,初中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原則上為本校招生計劃的5%~10%,高中體育特長生原則上占本校招生計劃不少于2%、不超過5%;高中藝術特長生原則上占本校招生計劃的3%。當然,體育、藝術特色學校及個別有集體項目的學校特長生招生比例經(jīng)市教育局同意可適當放寬。
不能讓特長生耽誤文化課
在課程管理方面,《辦法》要求學校須保證特長生專業(yè)訓練與文化課學習兩不誤,凡學生參加展演、競賽等原因影響文化課時,由學校統(tǒng)籌安排好學生補課。學校還應探索并針對特長生培養(yǎng)開設特色課程和專業(yè)訓練課程。
此外,初中特長生招生學校將由區(qū)(縣級市)教育局在本區(qū)域內(nèi)進行布局設點,而高中特長生招生學校將由市教育局進行統(tǒng)籌調控!掇k法》要求對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學校實行動態(tài)管理,每三年一屆,三年內(nèi),每年都會對學校進行隨機抽查,根據(jù)檢查情況給予通報表揚或整改通告。三年期滿由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處會同有關處室對招收特長生的學校進行測評,評定結果將確定新一批特長生招生學校和項目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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