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處、室、系、部,圖書館: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擴大中等職業(yè)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意見》(財教[2012]376號)、《關于擴大中等職業(yè)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的實施意見》(粵財教[2013]54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現(xiàn)就2016-2017學年中職免學費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學年享受中職免學費資助的對象
學院五年一貫制514、515、516級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中所有農(nóng)村(含縣鎮(zhèn))戶籍學生、城市(地級市以上城區(qū)非農(nóng)戶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
二、免學費的申請、審批
1.516級學生于9月19日開始申請,學生需提交材料:(1)
《廣東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免學費申請審批表》(見附件)一式一份;(2)戶口本復印件(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在一張A4紙上)一式一份;(3)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一式一份。
2.514、515級往年已提交過免學費申請相關材料的,如學籍戶籍信息沒有變動無需重新提交。
3.各系對學生申請免學費的材料進行審核,于9月23日前審批完畢,報學院學生工作處審核、學院審批并在全校公示后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信息系統(tǒng)》并上報。
4.請各系按時按要求完成,逾期責任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