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公務員分數線:
報考省級直屬機構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報考市(州)級直屬機構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85分;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級機構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80分。
2010年湖南省分數線: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0年全省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通知》(湘人發(fā)[2010]27號)關于“筆試結束后,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規(guī)定,經研究,全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100分;鶎悠D苦邊遠地區(qū)、艱苦行業(yè)和特殊專業(yè)職位以及優(yōu)秀村干部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的最低合格線,按規(guī)定程序由各省直招考單位、各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確定。
2009年湖南公務員考試分數線:
1、省級機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分50分,行政職業(yè)能力45分。
2、市州級機關最低合格分數線為總分45分,行政職業(yè)能力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