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音樂:6人(鋼琴2人、聲樂2人、竹笛1人、薩克斯1人)
舞蹈:3人
二、報考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9日(周三)上午:8:00—12:00
報名地點:中山紀念中學音樂廳二樓音樂2教室
考試時間:2017年5月7日
考試地點:中山紀念中學音樂廳
所需材料:報名表(加蓋學校公章)、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
(需復印戶主頁)、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試相關規(guī)定及說明
(一)考生必須攜帶專業(yè)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準時參加考試。遲到者禁止進場,并視為棄考。誤考、缺考者一律不予補考。
禁止將任何電子產(chǎn)品(通訊工具、錄音機、相機等)帶入面試考場,違者以作弊論處,并取消考試資格。
(二)考生8:15報到,8:30抽簽并簽名確認,9:00開始考試。
(三)考試“拉簾”進行,禁止透露考生個人信息,以及做任何打招呼、有暗示性的言語行為,違者按違規(guī)處理。
(四)考試實行全程錄像,考試結束后使用光盤刻錄備份。
(五)考試時,招生考試組可根據(jù)具體情況調(diào)整考生的演奏(唱)時間或抽考作品片段,其行為不影響成績的評定。
(六)考場只提供鋼琴,其他樂器考生須自備。
(七)考試統(tǒng)一采用考場配備的鋼琴伴奏,考生須提供鋼琴伴奏譜器樂、聲樂考生不得自帶伴奏和伴奏音頻。
(八)音樂評委5人,舞蹈評委5人,考試成績?nèi)サ粢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他3位評委的平均分。
(九)考試必須按照要求演奏(唱)曲目,否則予以扣分處理,扣分細則如下:
1.鋼琴考生須一首練習曲,一首樂曲,缺少一首作品視為棄考;
2.聲樂考生須兩首聲樂作品,缺少一首作品視為棄考;
3.考生須背譜演奏(唱),否則將取消考試成績;
4.考生考試曲目時長不能超過3分鐘,否則予以扣分處理。
(十)主考聲樂的考生須加試一樣樂器,應試樂器限定為:鋼琴、小提琴、大提琴、長笛、單簧管、小號、薩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二胡、高胡、古箏、琵琶阮、竹笛、揚琴、打擊樂等18種樂器)。
(十一)舞蹈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58米以上,男生1.68米以上。
(十二)舞蹈專業(yè)應試舞種為中國古典舞、中國民間舞、芭蕾舞、現(xiàn)代舞、當代舞。
(十三)舞蹈基本功測試、動作模仿要求穿連體服,白色褲襪,盤發(fā),不得佩戴任何頭飾、配飾等裝飾物,未按要求著裝者按違規(guī)處理。
(十四)舞蹈劇目考試,考生需要準備兩個不同風格的成品舞蹈,自選其中一個(3-5分鐘);另一個成品舞蹈由評委老師根據(jù)考生情況決定表演片段。劇目服裝不做硬性要求,考生可自行選擇。
(十五)舞蹈考生須自帶伴奏音頻??忌峁┑陌樽嘁纛l可通過移動U盤存儲(不得使用手機、MP3播放器等電子設備,存儲載體不得含有與考試無關的音響)??荚嚂r如遇伴奏音頻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表演。
(十六)專業(yè)考試結束后,我校將對專業(yè)成績進行復核,所有考生的成績復核無誤后方為有效成績,考生在成績單上簽名確認,我校以1:2的入圍比例在學校官網(wǎng)公示。
四、考試內(nèi)容及評分標準
【聲樂主考】
(一)聲樂主考面試內(nèi)容
1.背譜演唱兩首聲樂作品(不包括通俗歌曲);
2.背譜演奏一首器樂曲,曲目自定;
3.視唱練耳面試,須唱出唱名(單音10個、音程5個、和弦5個五線譜視唱1條)。
和弦:三和弦。
(二)評分標準
聲樂主考總分100分=視唱練耳20分+聲樂40分+器樂40分
【器樂主考】
(一)器樂主考面試內(nèi)容
1.背譜演奏一首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2.背譜演唱一首聲樂作品,曲目自定。(不包括通俗歌曲)
3.視唱練耳面試,須唱出唱名(單音10個、音程5個、和弦5個、五線譜視唱1條)。
和弦:三和弦。
(二)評分標準
器樂主考總分100分=視唱練耳20分+器樂40分+聲樂40分
【舞蹈主考】
(一)舞蹈面試內(nèi)容
1.基本功測試;2.動作模仿;3.舞蹈即興表演;4.舞蹈劇目。
(二)評分標準
舞蹈總分100分=基本功40分+動作模仿10分+即興表演10分+舞蹈劇目40分。
五、面試評分根據(jù)
(一)聲樂:
1.嗓音條件:要求音色明亮、圓潤、音質(zhì)干凈、聲音有較大的可塑性,發(fā)聲、呼吸器官無疾病,自然音域達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發(fā)聲方法基本正確,無不良發(fā)聲習慣,呼吸、聲音通暢,吐字清晰;
3.音樂表現(xiàn):能較準確地運用普通話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較好地表現(xiàn)歌曲情感、音高、節(jié)奏準確,演唱較完整。
(二)器樂:
1.具有學習所選樂器的生理條件;
2.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和演奏狀態(tài);
3.樂曲演奏規(guī)范、流暢和完整、基本功扎實,具有正確把握節(jié)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準的能力;
4.能較好地體現(xiàn)樂曲的內(nèi)容與風格,具有較強的樂感和藝術表現(xiàn)力;
5.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質(zhì)量。
(三)舞蹈:
1.基本功:軟開度與控制(8分)、跳躍(4分)、轉(4分)、翻身(4分)、綜合技術技巧展示(20分);
2.動作模仿:示范兩個8拍動作,重復3次,考生進行模仿動作舞段(10分);
3.即興表演:考生根據(jù)音樂形象即興表演舞蹈,每組考生同時進行,音樂長度為40秒。每組考生可以預聽音樂15秒,預留準備時間10秒(10分)。
4.舞蹈劇目:考生自備舞蹈劇目片段或組合參加考試(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