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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裸死教研室 父母狀告學校一審敗訴

2012-04-11 18:02:37關注度: 0
導讀:5年前,28歲的女博士生趙詩哲在學校教研室內(nèi)慘被搶劫奸殺,歹徒臨走前還放火焚尸滅跡。兇手伏法后,趙詩哲的父母認為學校負有管理疏漏之責,將其告上法院,索賠32萬元。近日,廣州市白云區(qū)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學...

  5年前,28歲的女博士生趙詩哲在學校教研室內(nèi)慘被搶劫奸殺,歹徒臨走前還放火焚尸滅跡。兇手伏法后,趙詩哲的父母認為學校負有管理疏漏之責,將其告上法院,索賠32萬元。近日,廣州市白云區(qū)法院一審判決認為學校并無過錯,駁回起訴。

  案情回放:

  女生被奸殺 兇手已伏法

  趙詩哲出生于1978年12月,案發(fā)時是廣州中醫(yī)藥大學第一臨床醫(yī)學院04級在讀女博士研究生。

  2006年4月6日,趙詩哲在學校辦公樓四樓金匱教研室做老師安排的作業(yè),當晚20時20分許,校外人員熊進竄入該教研室,搶劫財物奸殺了趙詩哲,隨后放火毀尸滅跡,逃離現(xiàn)場。同月12日,熊進被警方抓獲。2008年10月10日,熊進被執(zhí)行死刑。

  事件發(fā)生后,廣州中醫(yī)藥大學向趙詩哲父母支付了10萬元撫慰金,喪葬費9383元,并支付了接待趙家家屬的食宿費22860元、交通費11171元。

  2009年7月8日,趙詩哲父母認為學校在此事件中負有管理疏漏之責,向白云法院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請求判令廣州中醫(yī)藥大學支付賠償金32萬余元。

  法院:

  學校已安排巡查無過錯

  庭審中,廣州中醫(yī)藥大學辯稱,發(fā)生此事件的地點為校園內(nèi)的辦公樓,進出事發(fā)辦公樓沒有特別限制,也不需要出示相關的證件,一般由保安進行肉眼識別。辦公樓晚上一般工作安排至21時,但沒有關燈限制,保安人員會每隔一兩小時進行樓層檢查。

  學校認為,該事件是由校外人員熊進故意實施的犯罪行為所致,其犯罪行為具有突發(fā)性和偶發(fā)性,因此造成的損失理應由直接侵權人熊進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廣州中醫(yī)藥大學已在其辦公樓安排保安值班巡查,其校園內(nèi)的安全保衛(wèi)和對教育設施的管理中并無明顯疏漏或管理混亂,亦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因此,廣州中醫(yī)藥大學并不存在過錯行為。最后,法院判決駁回趙詩哲父母的訴訟請求。

  “博士生慘死在校園內(nèi)的教研室里,這本身就說明學校存在一定的過錯行為,學校應當覺得羞愧。”對于一審判決,趙詩哲的父親趙慧軍表示,不能接受,將要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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