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下發(fā)了關于遴選“亞洲校園”試點項目有關事宜的通知,標志該項目遴選工作現(xiàn)已正式啟動。
“亞洲校園”試點項目的交流對象為中日韓大學本科生和碩士、博士研究生,三國高校組成交流小組并向本國主管部門提交申請,中方項目院校須為中國政府獎學金院校。
“亞洲校園” (“CAMPUS Asia”),全稱為“亞洲大學生集體行動交流計劃” (“Collective Action of Mobility Program of University Students”),是中、日、韓三國政府主導實施,旨在促進中日韓大學交流與合作,尤其是學生流動的項目。
2009年10月,中日韓三國領導人第二次會議時提出了關于加強三國大學交流合作的設想。為落實此共識,中日韓三國教育部門經(jīng)過多次磋商,決定成立由政府部門、大學、評估機構(gòu)、產(chǎn)業(yè)界代表參加的中日韓大學交流合作促進委員會,研究推進大學交流、學分互換、高等教育質(zhì)量保障等問題。
2010年4月16日,中日韓大學交流合作促進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在日本東京舉行。會議就推動中日韓大學交流與合作達成以下共識:三國將聯(lián)合開展大學交流項目,該項目被命名為“CAMPUS Asia”;為此項目的開展設立兩個工作組:大學交流工作組和質(zhì)量保障工作組。
2010年12月10日,中日韓大學交流合作促進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在中國北京舉行。會議原則通過了《中日韓有質(zhì)量保障的大學交流合作指導意見》和《中日韓大學交流“亞洲校園”計劃框架》,兩個指導性文件明確了政府、評估機構(gòu)、大學、產(chǎn)業(yè)界等在大學交流項目中的職責任務,同時會議就試點項目的實施達成了一致共識。
2011年5月17日,中日韓大學交流合作促進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在韓國濟州島舉行。 會議就實施“亞洲校園”試點項目相關具體細節(jié)進行了充分討論,明確了試點項目參與院校范圍、交流小組及學生數(shù)量、試點項目實施期限、政府及大學對項目給予的支持等事宜。會議一致決定,將于今年10月底確定參加試點項目的院校,并自2012年4月起正式開始學生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