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起重機械指揮信號、司索作業(yè)人員培訓考核大綱
一、總則
根據國務院頒發(fā)的《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北京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技監(jiān)特設發(fā)[2002]116號文件精神,特制定適用于起重指揮信號和司索人員的培訓考核大綱。目的是通過對起重指揮信號和司索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及起重指揮信號和司索的基本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使作業(yè)人員能夠獨立正確操作進行指揮和操作,確保起重作業(yè)的安全。
本大綱是職工上崗任職資格的培訓和考核依據。通過培訓考核,使學員掌握起重吊運指揮信號和司索技能,安全、準確、及時地完成指揮信號、司索作業(yè)任務。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
二、適用范圍:
本大綱適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從事于起重機操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三、作業(yè)人員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的人員,不再受理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取證的專業(yè)技術考核申請)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體健康,無癲癇、精神病、心臟病、高血壓、突發(fā)性昏厥、色盲等妨礙起重機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持有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的《北京市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體檢表》。
四、培訓考核內容及要求:
作業(yè)人員在獨立上崗工作前,應進行技術理論知識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并考核合格。
1、培訓時間
理論知識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時間不少于80學時。
2、學時分配表
(1)基礎理論培訓56學時,安全操作技能訓練24學時。
(2)學時分配表
基礎理論培訓學時分配表
章節(jié) |
內 容 |
學時 |
第一章 |
起重作業(yè)基礎理論知識 |
8 |
第二章 |
起重機械的主要參數及安全裝置 |
16 |
第三章 |
常用起重吊具、索具及連接 |
16 |
第四章 |
起重吊運指揮信號 |
8 |
第五章 |
物件的吊裝、就位、堆放及安全技術要求及安全教育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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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56 |
安全操作技能訓練學時分配表
序號 |
內 容 |
學時 |
訓練一 |
吊鉤、吊具、索具的使用訓練 |
8 |
繩索端點連接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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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二 |
高、大、異型物件捆綁、吊裝、就位訓練 |
8 |
訓練三 |
指揮信號訓練 |
8 |
小功率對講機使用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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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