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招辦〔2013〕141號
關于公布2013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第一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及學校錄取標準的通知
各區(qū)招生辦:
經佛山市教育局黨組研究,2013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第一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及學校錄取標準如下:
第一層次,面向全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普通生),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生(公費生)。該層次按學校招生計劃以1:1比例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為 581 分,在此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按考生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以5分為一個分數(shù)段依次降分投檔錄取,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二層次,面向全市招生的藝術特長生(普通生)。在招生學校招生錄取方案的基礎上,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三層次,佛山三中雙語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460 分,華英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461 分。
附件:
1.
佛山市201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第一批第一層次學校錄取標準
2.
佛山市2013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第一批第二、三層次學校錄取標準
佛山市招生辦公室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