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游 泳
一、測試指標及分值
類別 |
身體素質(zhì) |
基本技術(shù) |
實戰(zhàn)能力 |
指標 |
引體向上 |
100米混合泳 |
專項成績(正式的比賽項目) |
分值 |
20分 |
40分 |
40分 |
二、測試方法
(一)引體向上(20分)
1.測試方法
(1)考生雙手握杠(正握),身體懸垂后開始向上引體,至下頜超過所握橫杠為完成引體向上一次。
(2)測試時間1分鐘,在1分鐘內(nèi)按要求完成的次數(shù)有效。
(3)腳不能蹬踏實物或借助他人幫助,允許身體擺動。
(4)考生成排坐于一端,按招辦的名單順序依次進行測試(男、女分別進行),每一次測試至少要有兩名考評人員。
2.成績評定
有效次數(shù)多者,名次列前。根據(jù)考生人數(shù)及名次的比例折算分值。(指標分值-20/實際考生人數(shù)X名次=實際得分)
(二)100米混合泳(40分)
1.測試方法
(1)在25米游泳池,考生從出發(fā)臺出發(fā),每種泳式游25米,按個人混合泳比賽規(guī)則進行。
(2)每組考生不超過4名,每名考生只進行一個賽次。
(3)考生成排坐于一端,按名單順序依次進行測試(男、女分別進行)。
(4)測試時應(yīng)有發(fā)令員1名、每泳道3名計時員進行測試,按比賽規(guī)則決定成績。
2.成績評定
根據(jù)下表所示的游泳專項招生考試評分表(100分制)評定考生的技術(shù)成績(100米混合泳)。
(三)專項測試(40分)
1.測試方法
考生按照正式的競賽項目任選一項進行測試??忌膳抛谝欢?,按照考生的名單順序(先男后女)進行測試??荚嚂r應(yīng)至少有兩名考評人員計時,按照競賽規(guī)則決定成績。
2.成績評定
根據(jù)游泳專項考生考試評分表(100分制)評定考生的成績。
附件:
《游泳》評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