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招辦普〔2011〕60號
關于做好羅定職業(yè)技術學院等院校
再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qū)招生辦公室(考試中心),各有關高校:
廣東省2011年第三批普通?艫類(含提前第三批?艫類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進展順利,該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計劃,但由于部分考生志愿填報不均衡,該批次個別高校的部分專業(yè)未能完成招生計劃。根據(jù)《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粵招〔2011〕8號)和《關于做好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wǎng)上錄取工作的通知》(粵招〔2011〕17號)精神,為使更多考生有上大學深造的機會,將再次組織考生對羅定職業(yè)技術學院等院校進行征集志愿,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征集志愿時間為8月13日8:00-12:00,錄取時間為8月13日。
二、本次征集志愿的資格線為:第三批?艫類院校普通類文科410分,理科365分;提前第三批?艫類體育類(統(tǒng)考)院校,文化科總分270分,體育術科統(tǒng)考180分;提前第三批?艫類美術類(統(tǒng)考)院校,文化科總分290分,美術術科統(tǒng)考195分;提前第三批?艫類音樂類(統(tǒng)考)院校,文化科總分240分,音樂術科統(tǒng)考158分。
三、8月13日8:00起,考生可通過電信聲訊臺、互聯(lián)網(wǎng)或直接到當?shù)厥、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查詢錄取結果。經查實未被錄取且高考成績在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本次征集志愿資格線(含)以上的考生有資格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統(tǒng)”填報志愿。省招生辦公室于8月13日上午8:00-上午12:00開放“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tǒng)”,考生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填報志愿,逾時一律不再受理。“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tǒng)”網(wǎng)址:http://www.ecogd.edu.cn/pgzy/kszy
四、通過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征集志愿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高考成績單到所在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填報征集志愿手續(xù)。自行上網(wǎng)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憑高考報名時自行設置的密碼及考生號進入廣東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統(tǒng)?忌孕猩暇W(wǎng)填報征集志愿后,須在8月13日17:00前到所在的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指定報名點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簽名。
五、本次普通類(含文、理科)院校征集志愿投檔原則和投檔順序:
(一)投檔原則:以考生本次征集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電子檔案供高校擇優(yōu)錄取。
(二)投檔順序:按照1:1的投檔比例分兩個步驟投檔,將考生的電子檔案一次性提供給院校審閱,由院校擇優(yōu)錄取。
1. 按文科415分,理科370分的分數(shù)線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檔案;
2. 再按本次征集志愿資格線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檔案。
根據(jù)以上投檔原則,將考生電子檔案一次性投檔給高校,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
征集志愿投檔時,如院校投檔線低于原公布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則該投檔線為該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六、本次提前第三批?艫類藝術類、體育類征集志愿投檔原則和投檔順序:
(一)投檔原則:按1:1的投檔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電子檔案由高校擇優(yōu)錄取。投檔時,先在文化總分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上,按考生術科分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計劃數(shù)的60%的考生檔案;然后在術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上,按文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投計劃數(shù)的40%的考生檔案。
(二)投檔順序:按省招辦規(guī)定的原分數(shù)線投考生本次征集志愿的1-2志愿檔案投檔,并一次性提供給高校擇優(yōu)錄取。
七、參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類別進行填報,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考生不得兼報文科類、理科類專業(yè)(音樂類、美術類考生可單報藝術類院校專業(yè)或單報文科類院校普通專業(yè);體育類考生可單報體育類院校專業(yè)或單報理科類院校普通專業(yè))。
八、本次征集志愿的其他有關注意事項及要求按《關于做好廣東省2011年第三批(含提前第三批和高職類“3+專業(yè)技能課程證書”)普通?艫類院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粵招辦普〔2011〕58號)執(zhí)行。
九、關于本次征集志愿的羅定職業(yè)技術學院等院校的招生計劃見附件2。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縣(區(qū))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負責、高度重視,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2011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
2.廣東省2011年第三批專科A類(含提前第三批?艫類)院校再次征集志愿招生計劃表(分類下發(fā))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題詞:教育 招生 通知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2011年8月12日印發(fā)
附件1:
2011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
考生號: 姓名:
批次 |
志愿號 |
院校代碼 |
院校名稱 |
服從其他專業(yè) |
專業(yè)1 代碼 |
專業(yè)2 代碼 |
專業(yè)3 代碼 |
專業(yè)4 代碼 |
專業(yè)5 代碼 |
專業(yè)6 代碼 |
提 前 第三批?艫類 院 校(含體育、美術、音樂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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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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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批
專
科
A
類
院
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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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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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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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填報志愿時,應認真參閱有關院校征集志愿缺額專業(yè)及計劃情況,并認真閱讀《廣東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相關院校的招生要求。
考生簽名: 二O一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