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做好2010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
報名考生身份信息采集和學籍校驗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各有關中學:
為了使2010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現(xiàn)就關于做好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和學籍校驗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區(qū)、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必須在2010年1月4-10日,在“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完成本區(qū)初三應屆畢業(yè)生采集考生個人身份信息(即用身份證讀卡器讀取二代身份證的個人身份信息)的工作。
二、各區(qū)、縣市要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相對集中地設置二代身份證采集點,確?忌矸菪畔⒉杉ぷ饔行、高效的進行。
三、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工作步驟
1、由各畢業(yè)學校按班級收集本校在冊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的二代身份證,到區(qū)指定的采集點采集考生身份信息。
2、各畢業(yè)學校在采集考生身份信息的同時,報名系統(tǒng)將根據(jù)考生戶籍情況和廣州市中學學籍管理系統(tǒng)提供的學籍數(shù)據(jù)以及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有關政策,對考生可報考范圍將自動設定。如考生未能提供二代身份證,系統(tǒng)將分別按外市生源設定其可報考范圍;如考生身份證提取的信息與其申報的戶籍信息不一致的,則按我辦通過公安戶籍部門核準的戶籍地設定其報考范圍。
3、考生身份信息采集完成之后,由各畢業(yè)學校在“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打印本?忌鷤人基本信息列表,在放寒假前逐一通知考生本人核對個人身份信息和學籍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學籍號),以及考生的生源地與可報考范圍;同時以班級為單位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列表(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生源地、學籍號),在學校公告欄張貼公示。
四、各畢業(yè)學校要敦促尚未領取身份證或戶籍已發(fā)生變遷但沒有變更身份證戶籍信息的和未辦理入戶手續(xù)的學生必須盡快到公安部門領取身份證和辦理入戶手續(xù),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手續(xù),請參看文件《申、換、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須知》(見附件),或咨詢戶口所在地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相關文件可在廣州金盾網(網址:http://www.gzjd.gov.cn/)查詢。正式報名時這部分考生將以重新采集考生身份信息為準,以確保明年三月份報名時能順利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五、各畢業(yè)學校要切實加強對學生進行誠信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的現(xiàn)象發(fā)生。一經發(fā)現(xiàn),我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各區(qū)、縣級市招考辦(中教科)要按有關要求,認真做好組織落實和派專人負責檢查督促此項工作,以保證2010年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申、換、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須知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申、換、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須知
一、申請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本市居民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居民,可由監(jiān)護人代為申請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1、申辦地點:申領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區(qū)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辦證中心。
2、申請領取手續(xù):由本人提供如下資料:1、戶口簿;2、廣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shù)碼照片回執(zhí)。
經國家財政部核準,申請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繳納工本費20元。
二、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符合以下條件的,應申請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1、尚未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2、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遺失后仍未補換新證的;3、因身份證登記項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變更的;4、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證件損壞的;5、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
辦理換證的地點:
1、如符合上述第(1)至(3)項條件的,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區(qū)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
2、如符合第(4)、(5)項條件的居民,到市屬十區(qū)內任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辦理;
3、增城、從化市的居民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
辦理換領手續(xù):
由本人提供如下資料:1、戶口簿;2、原居民身份證;3、廣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shù)碼照片回執(zhí)(如屬半年內第二次換領二代證相貌無明顯變化的免提交照片回執(zhí))。
屬有效期滿換證的應在其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前二個月辦理換證手續(xù)。
經國家財政部核準,遺失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的,以及屬首次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繳納工本費20元;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證件損壞的繳納工本費40元。
三、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遺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當申請補領新證。
辦理地點:
1、本市居民應在市屬十區(qū)內任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未設辦證中心的到派出所)辦理;
2、增城、從化市的居民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公安局辦證中心辦理。
辦理補領手續(xù):
由本人提交如下資料:1、戶口簿;2、廣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shù)碼照片回執(zhí)(如屬半年內第二次補領二代證相貌無明顯變化的免提交照片回執(zhí));3、《居民身份證報失登記表》。
補領新證后,如找回原身份證的,須將原居民身份證交回公安機關。
經國家財政部核準,申請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需繳納工本費40元;
四、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已辦理申請領取、換領、補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手續(xù)的,自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由本人憑戶口簿、收費收據(jù)、《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屬換領的須交回舊身份證),到申辦的公安派出所或區(qū)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辦證中心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廣州金盾網
200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