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委員會,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了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招收體育尖子的政策規(guī)定,嚴格審查錄取資格,杜絕弄虛作假現(xiàn)象,加強對考試、錄取工作的科學化、規(guī)范化管理,堅持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確保招收體育尖子的質(zhì)量,根據(jù)國家的有關招生規(guī)定,現(xiàn)就2010年我省高等學校招收體育尖子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在高中階段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我省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 1、參加地級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與有關部門聯(lián)合主辦)的體育比賽獲得個人或集體項目前四名者。 2、參加省教育廳或省學生體育聯(lián)合會主辦(或與有關部門聯(lián)合主辦)的體育競賽獲得個人或集體項目前六名者。 3、參加國際體育組織主辦的重大國際性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不含邀請賽、分區(qū)賽、商業(yè)性比賽)獲得前六名者。 4、參加地級市(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與有關部門聯(lián)合主辦)的田徑、游泳年度單項比賽(或綜合性運動會)中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標準者。 5、按《運動員技術等級制度》在參加符合《運動員等級標準》規(guī)定的賽事中獲得名次并取得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者。 (二)在我省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且在報名時填報體育尖子相對應項目的考生。 體育尖子考生是指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且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普通類專業(yè)的考生。 二、報名手續(xù)和要求 1、考生在普通高考報名時,必須填報體育尖子考生對應信息點,并準確填報體育尖子項目(每個考生只能填報一個項目,項目多報或填報不清晰者由審核專家組確定項目),然后到縣(區(qū))招生辦辦理體育尖子確認手續(xù)。 2、辦理體育尖子確認手續(xù)時,考生必須向縣(區(qū))招辦遞交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比賽所有材料[屬同一比賽的秩序冊、成績冊和成績證書(獎狀)等三樣材料中須交其中兩份(必須交秩序冊原件或復印件,成績冊或成績證書(獎狀)其中一份必須是原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材料不全者一律不予報名。 3、考生所交比賽獲獎材料項目必須與所報體育尖子項目相符,同時需領取《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考體育尖子專項考試準考證》。 4、對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縣(區(qū))招辦需向考生出具《2010年體育尖子考生上交有關原件材料證明》(附件1)和《2010年體育尖子考生證明書》(附件2)給考生。 5、縣(區(qū))招辦匯總考生原件材料后填寫《2010年體育尖子專項考試準考考生情況表》(附件3)后,同考生所交比賽獲獎材料于2010年1月25日前一并報市招生辦。市招生辦匯總后于1月30日前送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部,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試時間、地點和項目 (一)考試時間:2010年4月10日至11日?忌毺崆耙惶欤4月9日)到中山大學南校區(qū)(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西路135號)體育系東區(qū)田徑場報到并繳交報考費。 (二)考試地點:中山大學英東體育中心。聯(lián)系電話:020-84113285或84113282,聯(lián)系人:黃榮,13660829939。如需住宿者請?zhí)崆?/SPAN>20天自行聯(lián)系020-84112978(西區(qū)招待所),84111000(培訓公寓),84110488(紫荊園)。 (三)考試項目: 1、田徑(田徑項目體育尖子考生必須參加以下其中一項考試) 男子項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 米欄(欄高1米,欄間距8.9米)、400米欄(欄高0.914米、欄間距35米)、跳高、跳遠、撐竿跳高、三級跳遠、標槍(700克)、鉛球(6千克); 女子項目: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 米欄(欄高0.84米、欄間距8.5米)、400米欄(欄高0.762米、欄間距35米)、跳高、跳遠、撐竿跳高、三級跳遠、標槍(600克)、鉛球(4千克); 2、球類項目:籃球、排球、足球; 3、游泳(游泳項目體育尖子考生必須參加以下其中一項考試):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 4、未列入體育尖子考試的運動項目(指除開考項目外的全國運動會、全國體育大會、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體育協(xié)會或省教育廳或廣東省學生體育聯(lián)合會主辦的競賽項目),在體育尖子加分時,以考生高中階段的比賽成績?yōu)橐罁?jù)。 體育尖子各項目考試內(nèi)容、方法與評分標準見《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體育尖子專項考試大綱》(附件4)。 四、考試的其它問題 (一)監(jiān)考員從各有關單位中聘請。 (二)考生攜帶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憑蓋有縣(區(qū))招生辦公室公章的《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考體育尖子專項考試準考證》到考點報到并參加考試(非開考項目的考生也須到考點報到,否則不予加分)。報到時須向考點繳交專項考試報考費(按省物價部門核定標準收費); (三)各市招生辦應指派專人帶隊參加考試,保證考生旅途和考試期間安全?忌仨氃诳忌诘乇kU公司辦理考試期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往返交通)以及在考試前一周經(jīng)縣(區(qū))級醫(yī)院體檢證明身體健康者。 五、加分 體尖考試結束后,由省招生辦公室會同省教育紀工委、教育廳體衛(wèi)藝處等部門及有關專家聯(lián)合組成高考體育尖子加分審核小組,依照考生的報考項目、運動經(jīng)歷、體尖考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定加分。 1、開考項目:全省體育尖子考試(評定)達標且體尖材料專家組審核評定合格者加20分(開考項目是指2010年體育尖子專項測試考試大綱所列具體內(nèi)容的考試項目); 2、非開考項目:按報考條件,經(jīng)體尖材料專家組審核評定合格者加20分(非開考項目是指2010年體育尖子專項測試考試大綱未列出具體內(nèi)容且其賽事及成績必須經(jīng)專家組評定合格的考試項目,田徑和游泳項目不屬非開考項目)。 六、錄取工作 (一)投檔原則 經(jīng)測試(評定)達標且確認符合加分條件的體育尖子考生,在高考文化分加上體育尖子專項考試加分后,與其他考生一起排序,投檔給有關高校審核、擇優(yōu)錄取。 (二)凡弄虛作假獲。ㄟ_到)報考條件或經(jīng)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體育尖子報考(或加分)資格。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今年高考報考資格,已經(jīng)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普通高校招收體育尖子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直接影響到錄取的質(zhì)量,影響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有關高等學校、各級招生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執(zhí)行招生有關政策,保證招收體育尖子工作順利進行。請各市招生辦公室將本文轉發(fā)各縣(區(qū))、中學,確保落實宣傳工作。 附件:1、2010年體育尖子考生上交有關原件材料證明 2、2010年體育尖子考生證明書 3、2010年體育尖子專項考試準考考生情況表 4、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體育尖子專項考試大綱 廣東省招生辦公室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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