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籌備40周年校慶的陜西商洛學院近日遭遇尷尬,學生稱學校倡議為校慶捐款,有的還規(guī)定了捐款金額。商洛學院對此回應稱,倡議學生捐款并無強制性規(guī)定,只是傳達倡議過程中一些二級學院出現(xiàn)了偏差,學校已進行改正。
40周年校慶是一件大事,倡議在校學生給學校捐款,似乎可算是組織、動員學生參與校慶的一種方式。在許多特定情境中,公共機構一旦組織、動員內部成員參與某項活動,即便沒有提出強制性要求,其實也必然帶有強制或變相強制的色彩。商洛學院倡議學生“自愿”捐款,大約也是這種情況?,F(xiàn)在,學校抬出“傳達中出現(xiàn)偏差”之類說辭并不難,只是這種看似高明的辯解,并不能消除人們對學校強制學生捐款的質疑。
在現(xiàn)代大學制度的治理框架中,學生與大學之間的“金錢關系”只應當發(fā)生在兩個環(huán)節(jié),一是學生向大學繳納學費,作為向大學購買教育服務的部分費用;另一個環(huán)節(jié)也很重要,就是大學通過發(fā)放獎學金、助學金或其他補助,為學生提供一定的資助與保障。在一些教育發(fā)達的國家,許多大學生從學校獲得的獎學金、助學金或其他補助,相當于甚至高于他們向學校繳納的學費,原本是學生“花錢”向大學購買教育服務,變成了大學“花錢”請學生來接受教育服務。在上述兩個環(huán)節(jié)之外,無論以何種名義要求在校學生向學校捐款,都有悖于現(xiàn)代大學制度的治理原則,于情于理都是說不通的。
大學動員在校學生為校慶捐款,非但不能增強學生參與校慶的積極性和自豪感,不能增進學生和學校的感情,反而只會讓學生感受到學校的勢利寡恩,讓學生對學校的認同感、歸屬感很受傷,讓全力資助保障學生、全面服務關懷學生的大學精神很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