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召開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試點工作總結會,這標志著中山市承擔的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和廣東省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項目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取得重要成果,試點項目順利結題。
2010年11月,國務院《關于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將中山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確定為全國試驗區(qū)。2011年3月,中山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被列為廣東省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出臺的根據辦學層次劃分職級序列和設定職級。中小學校長職級設為小學(幼兒園)校(園)長、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校長、初級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校長三個獨立的序列,以及制定配套的職級晉升制度。目前,全市已有233名校長(園長)評聘了相應職級,并按職級享受每月600元(初級校長)~3000元(特級校長)不等的職級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