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3年5月8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本地區(qū)2013年度考試報名工作。
3. 2013年5月31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繳納考務費。
4.2013年8月1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5.2013年9月8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發(fā)放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發(fā)放工作。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于上述日期同時完成: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情況報省會計考辦;對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xié)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各工作。
6.2013年9月14-20日(初級資格)、10月26-27日(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舉行考試。
7.2013年11月15日前,省會計考辦組織完成本地區(qū)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報送成績數(shù)據(光盤)。
8.2013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3年度考試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