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招生信息網 廣東省文明網站·廣東高考招生信息網

教育部等4部門:進一步做好院校實施1+X證書制度試點經費使用管理工作

2020-09-15 11:07:37關注度: 0
導讀:日前,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在院校實施1+X證書制度試點有關經費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锻ㄖ肪蚗證書培訓、考核工作相關費用列

日前,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在院校實施1+X證書制度試點有關經費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就X證書培訓、考核工作相關費用列入學校預算,績效工資向承擔培訓任務的教師傾斜,優(yōu)先支持1+X證書制度等試點工作等提出明確要求。具體內容隨小編一起了解↓↓↓

image.png

試點期間,院校組織開展的X證書培訓、考核工作,相關費用應作為正常的教育教學支出列入學校預算。

試點期間,院校組織開展的X證書培訓、考核工作,相關費用應作為正常的教育教學支出列入學校預算。

在國家職業(yè)教育指導咨詢委員會指導下,教育部辦公廳發(fā)布了《關于落實在院校實施的職業(yè)技能等級證書考核成本上限設置方案及相關說明的通知》(教職成廳函〔2020〕11號,以下簡稱上限公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指導培訓評價組織依據上限公告及其說明,協(xié)商提出考核費用標準;對培訓評價組織提出的考核費用標準,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采取組織第三方機構或相關方面專家等方式予以核定。

有關院校按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考核費用標準向培訓評價組織支付相應的費用,根據所承擔的成本安排學校相應支出。試點期內已經完成的X證書考核工作,相關費用應于2020年底前結清。

各地要根據證書制度實施、考核成本變化等情況,不斷完善1+X證書考核成本、支出標準的核定辦法,建立動態(tài)調整機制。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提高考核費用標準的,有關培訓評價組織按程序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后實施。

院校在統(tǒng)籌考慮、確定教師薪酬時,向承擔X證書考核培訓任務的教師傾斜,建立健全激勵機制。

各地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落實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十四部門印發(fā)的《職業(yè)院校全面開展職業(yè)培訓促進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行動計劃》(教職成廳〔2019〕5號)等文件有關要求,根據教師工作量增加情況,適當核增X證書考核培訓職業(yè)院校的績效工資總量。

院校在績效工資總量中統(tǒng)籌考慮、合理確定承擔X證書考核培訓任務的教師薪酬,向承擔培訓任務的教師傾斜,建立健全激勵機制。

各地在用好中央財政獎補資金、加大地方財政投入的同時,可通過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優(yōu)先支持1+X證書制度等試點工作。

各地教育、發(fā)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調整優(yōu)化結構 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國辦發(fā)〔2018〕82號),切實加強省級統(tǒng)籌,在用好中央財政獎補資金、加大地方財政投入的同時,通過調整優(yōu)化支出結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完善成本分擔機制等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優(yōu)先支持1+X證書制度等試點工作。

院校可統(tǒng)籌財政撥款、學費及其他事業(yè)收入等,保證X證書培訓、考核頒證、教師培訓、承擔考核培訓任務的教師績效工資等正常的教育教學支出。

各地要統(tǒng)籌用好院校場地、設備、耗材、人員等現(xiàn)有資源,創(chuàng)新考核培訓方式,充分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切實降低考核培訓成本。要加強預算績效管理,主動接受審計等監(jiān)督,確保資金安全規(guī)范有效使用。

文章糾錯
投稿指南

所屬頻道:考試動態(tài)

責任編輯:

最新動態(tài)
圖文推薦
熱門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