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著德、智、技、體全面衡量的原則,根據(jù)考生所報專業(yè)的綜合文化知識、專業(yè)綜合理論和專業(yè)技能三科考試累計總分(包括附加分)和招生計劃,分專業(yè)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5月20日前在學院網(wǎng)站上進行公示。公示5天,無異議后,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學校根據(jù)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的名單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示錄取名單。
3. 考生加分條件: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學生在校期間獲廣東省中等職業(yè)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和獲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者,在錄取時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20分;獲全省技能競賽、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文藝競賽、體育競賽三等獎以上(含三等獎)者,在錄取時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5分;獲技能競賽、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文藝競賽、體育競賽省級優(yōu)秀獎及市級一等獎以上(含一等獎)者,在錄取時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的基礎上加10分。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按其所獲得的最高獎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十一、時間安排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負責部門 |
向廣東省考試院報送章程和實施方案 |
2013年3月6日前 |
學院招生辦 |
招生宣傳發(fā)動,組織考生報名 |
2013年3月10日至24日 |
各中職學校 |
未參加高考報名的考試補報名 |
2013年3月15日-3月20日 |
市招生辦、各中職學校 |
預報名,填寫提交“報名匯總表” |
2013年3月21日-3月25日 |
各中職學校、考生 |
提交報名紙質材料,確認報名 |
2013年3月31日前 |
各中職學校、考生,學院招生辦 |
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在省高職院校自主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審核結果 |
2013年4月5日前 |
學院招生辦 |
收取考試費,將轉賬憑證傳真到招生辦 |
2013年4月5日前 |
各中職學校、考生 |
組織考生體檢 |
2013年4月底 |
中職學校、考生 |
公示加分考生名單 |
2013年4月30日前 |
學院招生辦 |
編排試室,試室編排資料寄送省招生辦審核后,發(fā)放準考證通知學生赴考 |
2013年4月15日前 |
學院教務處、招生辦 |
綜合文化知識、專業(yè)綜合理論考試和技能測試,在參加考試時提交體檢表到招生辦 |
201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
學院教務處、各專家組、招生辦 |
完成專業(yè)知識和技能考試的評分和成績處理工作 |
2013年5月15日前 |
學院教務處、各專家組 |
統(tǒng)計考生各科成績和總成績報省招生辦公室并公布,根據(jù)生源質量報省招生辦公室調整計劃。 |
2013年5月18日前 |
學院招生辦 |
確定擬錄取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
2013年5月20日前 |
學院招生辦 |
通過省招生辦公室錄取系統(tǒng)錄取考生并打印名冊,到省招生辦公室辦理正式的錄取審核手續(xù) |
2013年5月10日至20日 |
學院招生辦 |
在學院網(wǎng)站開通錄取查詢,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
2013年5月20日前 |
學院招生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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