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材料均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以上順序裝訂。報名材料可以郵寄(建議通過中國郵政EMS特快專遞),也可到我院招生就業(yè)處提交。如郵寄,考生須確保報名材料能在報名截止日前送達我院(4月8日),凡在報名截止日前尚未送達,視為考生放棄報名資格。
(六)寄送材料審查結果查詢: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材料接收情況、處理進度。
(七)附加分值查詢: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附加分符合項目及分值。
(八)現(xiàn)場確認:到我院招生就業(yè)處進行報名信息確認,交身份證、戶口本、附加分證明材料原件、高考報名回執(zhí)原件、廣東省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單原件、高考體檢表原件與復印件,繳交報名費、現(xiàn)場打印準考證。
四、招生程序
(一)學院制訂自主招生錄取方案,報經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后,納入學院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
(二)符合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報名。
(三)附加分項目
凡是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予以加分。以下附加分項目只能取一項最高分值的項目加分,不可重復加分。附加分總分不超過20分。附加分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原件)須在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否則無效。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
1.高中階段在全國性學科競賽或科技創(chuàng)新競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三等獎(含)以上者(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分、10分、5分);
2.高中階段獲全省性學科競賽一、二、三等獎分別加15分、10分、5分,此項與第1條不重復加分;
3.高中階段參加省級(含)以上教育、體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門組織的文藝、體育競賽獲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別加15分、10分、5分);
4.獲國家一級運動員的考生加15分;獲國家二級運動員的考生加8分;該獎項附加分不疊加,取最高分。
考生加分的具體情況將在學校招生網上公示。所有加分項目,如遇政策改變,按廣東省相關政策辦理。
(四)學院成立考生資格審查小組,確定參加學院組織的綜合考試的筆試考生名單并公示。
(五)筆試在學院進行。我院自主招生根據(jù)報考對象的不同,實行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實行“綜合文化考試+面試”的考試形式,綜合文化考試和面試的權重比例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學測試總分滿分值為3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值為200分,面試滿分值為100 分。普通高中考生綜合文化考試的考試內容以綜合能力測試為主,內容可包括語言應用能力、邏輯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應用能力、綜合解決問題能力、職業(yè)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學和人文科學基本知識、人際交往基本常識等。
(六)綜合文化知識采用筆試的方式,面試采取現(xiàn)場考核和答問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學生自身專長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素質、綜合素質、思辨能力及臨場應變能力。
(七)錄取總分的計算方法
普高考生:錄取總分=綜合考試成績+面試成績+附加分。錄取辦法按專業(yè)名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總分相同時,按面試成績高者擇優(yōu)錄取。
(八)自主招生旨在選拔綜合素質高的優(yōu)秀考生,若某一專業(yè)生源不足,學院可將未完成的專業(yè)計劃并調整到生源質量優(yōu)秀的專業(yè);在擬錄取公示過程中若有學生自愿放棄錄取則根據(jù)累計總分排名順延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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