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以上為外省藝術類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專業(yè)課考試
1、專業(yè)課考試科目
(1)報考美術類專業(yè)考核素描、色彩,各項滿分均150分,總滿分為300分;
(2)報考音樂學專業(yè)考核視唱、練耳、主項(聲樂或器樂或舞蹈)、加試(聲樂、器樂、舞蹈任選一)。視唱滿分80分;練耳滿分50分;聲樂或器樂滿分260分;加試以百分制計,評得60分者,考試總分加1分,60分以上部分每得1分考試總分加0.5分,加滿20分為止,加試評分60分以下的,考試總分不加分。
2、報名及考試地點
湖南省:音樂類——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
江西。阂魳奉——南昌市實驗中學
美術類——南昌市實驗中學
3、報名及考試時間
湖南。阂魳奉悎竺麜r間:2013年2月23日-2013年2月24日
音樂類考試時間:2013年2月25日
江西。阂魳奉悎竺麜r間:2012年2月27日-2012年2月28日
音樂類考試時間:2012年3月1日
美術類報名時間:2012年2月27日-2012年2月28日
美術類考試時間:2012年3月1日
4、注意事項
(1)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迹⑶页煽兒细;
(2)專業(yè)考試時,考生務必持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器樂考試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3)舞蹈考試自帶舞曲CD或磁帶;
(4)聲樂考試須有鋼琴伴奏,考生可自帶伴奏;
(5)美術類考試自備畫具、畫板、水粉顏料、道具等,考生食宿、旅費自理。
錄取與復查
1、我校藝術類?己细褡C將按1:4左右的比例發(fā)放(考生特別多或特別少時,將根據報考人數適當調整),在我校招生網上予以公布,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將專業(yè)考試《合格證》寄送至考生。
2、錄取原則:
美術類考生:專業(yè)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批次投檔要求,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yè)總分+文化總分)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音樂類考生:專業(yè)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本科批次投檔要求,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
3、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須憑專業(yè)考試合格證,文化考試準考證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xù),上述材料缺一不可,務請妥善保管。
4、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要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和手續(xù)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返回原單位或地區(q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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