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選:
從2010年9月份開始至12月份結束,主要包括宣傳發(fā)動、組織推薦、初步檢測。
宣傳發(fā)動:由招飛選拔中心與地方教育招生部門,深入學校宣傳招飛政策規(guī)定,發(fā)動綜合素質好的學生報名參加招飛。
組織推薦:由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招飛身體“五查”(查身高、體重、視力、血壓、色覺),通過者經學校審查同意后推薦為初選對象。
初步檢測:學生持《空軍飛行學員報名表》和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證明,由縣(市)、區(qū)招生部門或學校統(tǒng)一組織到初選站參加檢測,合格者確定為復選對象。
二、復選:
從2011年2月份開始至5月份結束。復選工作在招飛選拔中心設置的檢測站進行,主要包括文化測試、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政治考核。
文化測試:進行數(shù)學、英語測試。
體格檢查:進行外科、內科、神經精神科、眼科、耳鼻喉科、超聲診斷科、檢驗科等全面檢查。
心理選拔:進行飛行基本能力、特殊能力的檢測和面試。
政治考核:按軍隊招飛政治考核標準條件,對學生本人及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進行調查了解。
三、定選:
從2011年6月中旬開始至7月下旬結束。定選工作在空軍招飛局進行,主要包括集中選拔和審批錄取。
集中選拔:空軍招飛局根據(jù)年度招飛計劃和復選合格學生的高考成績劃定參選線,對取得參選資格的學生集中進行政治、身體、心理復查。
審批錄?。?/strong>對通過集中選拔的學生,由空軍招飛局根據(jù)高考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錄取,錄滿年度招飛計劃數(shù)額后,及時向社會公布,并統(tǒng)一下發(fā)《錄取通知書》。被錄取學生按規(guī)定時間到空軍航空大學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