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選拔錄取條件
符合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身體健康,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fā)展。并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中獲得二等獎的高中畢業(yè)生:省賽區(qū)的競賽名稱:(1)全國高中數學聯(lián)賽;(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qū));(3)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qū));(4)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5)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lián)賽。
2、有超常的創(chuàng)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造方面有優(yōu)異成績者(其獲得的各種專利及科技發(fā)明須經我校專家認定)。
3、具有文學、語言方面的特殊才能,并在全國 “新概念”作文大賽中獲一等獎或在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中獲優(yōu)勝獎者。
4.、全國示范性高中學業(yè)成績優(yōu)秀、名列前茅的綜合素質突出者可自薦申報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試,我校根據報名情況和學生綜合素質擇優(yōu)選擇。
5、全國示范性高中推薦的學業(yè)成績優(yōu)秀,綜合素質突出者,符合此項條件者必須有我校寄送到相關中學的推薦號。
6、在天津市組織的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中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均獲得A(以下簡稱6A)可自薦申報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試,我校根據考生的綜合素質,擇優(yōu)選擇(本條只適用于天津籍考生)。
7、參加我校舉辦的“哲學”、“醫(yī)學”、“藥學”、“歷史”、“數學”夏令營且考核合格的考生,須在材料中提供夏令營合格證明。
8、已申報我校普通保送生且符合自主選拔招生條件及已申報數學試點班保送生的考生,如果通過初審,將自動獲得自主招生考試資格,無須再申報自主招生。
二、自主選拔錄取程序
1、符合自主選拔選拔錄取條件第1.2.3.4.7.8條的考生由所在中學或某方面權威專家推薦,也可自薦,符合第5條考生,須由所在中學將我校寄至中學的推薦號發(fā)給考生并統(tǒng)一推薦寄送材料,符合第6條考生,由所在中學推薦或自薦,但須提交天津市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6A證明。所有申請者均須根據我校要求登陸南開大學網上報名系統(tǒng)(網址:http://zhshb.nankai.edu.cn)報名,經中學主管校長填寫推薦意見、簽字蓋章后,隨成績單、個人陳述材料(手寫)、獲獎證書復印件及相關證明于2011年12月23日前寄至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件日為準),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務必注明“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材料”,所有申請材料均不退還,請考生做好備份。
符合第5條的考生請將我校寄至中學的推薦號貼至報名表指定位置,推薦號為一人一號。
網上報名操作流程:
(1)仔細閱讀 “南開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簡章”及相關說明。
(2)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學生網上注冊工作通過南開大學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注冊結束后要牢記用戶名和密碼。
(3)進入后點擊“填寫申請表”,查看網頁右部信息,點擊相關選項(包括:基本信息 教育情況 家庭情況 高中成績 獲獎情況等五個選項)逐條填寫,逐項添加。全部添加后,點擊“查看申請表”,查詢自己的相關信息是否注冊完全,如不完全重新點擊填寫申請表進行補充注冊,如確認信息無誤點擊“提交申請表à提交”,顯示成功后點擊“查看申請表à打印”將申請表用A4紙打印出來后即可,網上申報截止時間是2011年12月20日。
(4)將通過本系統(tǒng)打印出來的表格,由學校填寫相關意見、加蓋學校公章,自己填寫最后面的申明,與其他相關材料一起于2011年12月23日前寄到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收件日為準),過期無效。
注:考生可通過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本系統(tǒng)隨時查看自己的表格是否寄到南開大學。初審結果、考點選擇、繳費及打印準考證等相關信息也全部通過此系統(tǒng)或南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查詢。
2、資格審查
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生標準對所有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結果將于2011年12月25日前陸續(xù)公布,通過初審的考生可進行網上繳費及考點選擇,繳費截止日期為2011年12月28日,準考證打印工作將于2012年1月2日以后進行,我辦不再另發(fā)書面通知。
3、考核
所有自主選拔考生參加由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小組(主管校長任組長,成員為相關學科的專家、學者)組織的選拔測試,成績優(yōu)秀者可獲得南開大學自主選拔錄取資格。
三、入選標準
1、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文化課考試*80%+面試成績*20%)分省排名,分省確定人選。
2、如果考生在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文化課考試的所有考生中獲得文科總分前五名或者理科總分前十名的成績,經復試合格,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同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我校可以在高考錄取時滿足考生第一專業(yè)志愿。
3、如果考生在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文化課考試的所有考生中語文單科成績達到前十名,經復試合格,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當地同科類重點分數線,可錄取到與語文相關的文科專業(yè);如果考生在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文化課考試的所有考生中數學、物理、化學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前十名,經復試合格,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當地同科類重點分數線,可錄取到與數學、物理、化學相關的理科專業(yè),綜合成績特別優(yōu)秀者可直接進入我;A學科優(yōu)秀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省身班、伯苓班)。
4、夏令營考生單獨排名確定人選。
四、公示與違規(guī)處理
1、我校確認的自主選拔錄取人選須由學生所在中學張榜公布,省級招生辦公室在本省相關媒體公示,我校也將通過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公示,并報送教育部相關網站公示。
2、對在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責任屬推薦中學的,視情節(jié)輕重將在其所在省(區(qū)、市)中學及有關試點高;蛉珖秶鷥扔枰酝▓,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的相應責任;
責任屬學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錄取原則
1、取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學生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按照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有關自主選拔錄取候選人志愿填報方式的規(guī)定,在自主選拔錄取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南開大學,未單獨設置自主選拔錄取志愿填報批次的地區(qū),在本科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南開大學,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還必須填報南開大學為平行志愿的第一所學校,在我校對其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專業(yè)計劃內填報志愿,并在填報志愿后將南開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對象反饋表(可通過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下載區(qū)下載,內容含考生號、高考分數、報考志愿等)于2012年6月30日前寄至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如不及時報送影響錄取的,責任自負。
2、被我校認定的自主選拔錄取人選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高于我校同類科目在當地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時,可加5-10分按照考生填報的高考志愿安排專業(yè)(注:安排專業(yè)不包含附加分);如果高考總分(含附加分)低于我校同類科目在當地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但高于當地同類科目重點分數線,且達到我校同類科目在當地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下20-30分時,經報省級招辦審批同意后予以錄取,所有自主選拔錄取考生專業(yè)必須服從調劑,如專業(yè)不服從調劑則不予錄取。
3、對于在我校舉辦的“2011年南開大學全國中學生哲學、藥學、醫(yī)學、歷史夏令營”中成績合格,且被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選的考生,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低于我校同類科目在當地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平行志愿省份為最終模擬投檔線),但高于當地同類科目重點分數線,且達到我校同類科目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下30-40分(出分報考志愿的省份30分,考前、估分填報志愿的省份40分)時,在專業(yè)服從調劑的情況下,經報省級招辦審批同意后錄取在協(xié)議規(guī)定專業(yè)。凡屬降分錄取的考生進入指定專業(yè)后一律不允許申請轉專業(yè)。
4、對于在我校“2011年南開大學數學夏令營”中成績合格,且被認定為我校自主選拔錄取人選的考生,如高考總分(含附加分)達到我校同類科目在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平行志愿省份為第一次模擬投檔線)時,在專業(yè)服從調劑的情況下,經報省級招辦審批同意后錄取在協(xié)議規(guī)定專業(yè)。
5. 我校自主選拔合格考生人數不超過本年度招生計劃的5%。
六、監(jiān)督機制
實行自主選拔錄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我校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學校紀檢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電話:022-23500217)。
任。
七、所有信息全部通過網上查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的,責任自負。
八、本辦法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22-23504845
傳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開區(qū)衛(wèi)津路94號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收>(郵編300071)
網址:http://zsb.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