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算初中學校ac類指標生名額,根據(jù)各初中學校應屆畢業(yè)班報名參加中考的ac類考生數(shù),全市ac類中考考生總人數(shù)(面向部分區(qū)招生的高中學校計算指標生名額時依據(jù)相應區(qū)域內ac類中考考生總人數(shù)),優(yōu)質普通高中ac類指標生名額等因素確定。計算各初中學校應分得某一所優(yōu)質普通高中指標生名額的具體方法是:
某初中學校ac類中考考生數(sh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高中學校ac類指標生名額
全市ac類中考考生總數(shù)
計算各初中學校指標生名額按四舍五入取整。有ac類考生但分得某高中學校指標生名額小于0.5的初中學校,以區(qū)為單位(市直屬學校按地域劃入所在區(qū)),將區(qū)內此類學校作為一個整體,根據(jù)這些學校ac類考生總數(shù),按上述公式重新計算出應分得的指標生名額,由這些學校共享。如按此方法計算出各初中學校分得的指標生名額之和大于高中學校原計劃的指標生名額,則以實際計算結果為準。
2.正取計劃招生范圍為acd類的高中學校,其指標生名額分配按ac類指標生名額分配辦法進行,計算時將ac類考生數(shù)相應改為acd類考生數(shù)即可。
3.計算初中學校d類指標生名額,以區(qū)為單位(市直屬學校按地域劃入所在區(qū)),根據(jù)本區(qū)內初中學校d類考生總數(shù)計算指標生名額,由這些學校作為一個整體共享。具體計算方法是:
某區(qū)初中學校d類中考考生數(sh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某高中學校d類指標生名額
全市d類中考考生總數(shù)
計算結果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足1個的按1個計。如按此方法計算出各區(qū)指標生名額之和大于高中學校原計劃的指標生名額,則以實際計算結果為準。
面向區(qū)內招生的高中學校,其d類指標生名額由本區(qū)初中學校共享。
指標生錄取辦法
指標生報名、填報志愿、考試和錄取與普通生同步進行。
符合指標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且限報1個指標志愿??忌诰W(wǎng)上填報志愿時,首先填報普通志愿,然后選擇其中1個有指標生招生計劃的學校作為指標志愿。
在正式錄取前,通過指標分配系統(tǒng),在分配給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范圍內,根據(jù)考生的指標志愿和中考成績等條件,篩選出各初中學校指標生入圍考生。
篩選時,如遇中考標準總分相同需作出取舍,則依據(jù)單科等級進行選擇。具體辦法是將a+、a、b+、b、c+、c等六個單科成績等級分別賦值為32、16、8、4、2、1,計算出考生的六科等級總值,選擇總值高的考生;如六科等級總值相同,則選擇語文、數(shù)學、英語、科學、歷史與社會五科標準總分高的考生;如五科標準總分仍相同,則選擇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標準總分高的考生。
如果考生在指標生篩選中未入圍,則其所報指標志愿的指標生選項自動失效,該志愿仍作為普通志愿參加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