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追問,屢次承諾,屢次失約,“高考改革”方案公布的過程本身,已證明其對中國社會的重要意義,和中央政府在對其“頂層設計”上的慎之又慎。
9月4日,千呼萬喚的“高考改革”終于以《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面目由國務院高規(guī)格正式公布。這份方案經近4年調研,數(shù)易其稿,最終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不過,方案公布后,討論與質疑仍在繼續(xù)。
《中國新聞周刊》走訪了早已在實施這份方案中部分內容的地區(qū)。如江蘇省,已在“文理不分科”的方向上嘗試了6年,而浙江,則一直在探求高校錄取制度上的變革。相信他們的得失與經驗,都將成為進一步討論和改革的營養(yǎng)。當然,我們更想探討,究竟哪些因素,是高考——這個與中國每個家庭密切相關的制度——進一步深化改革的羈絆。
高考+改革=?
答案未知。
因為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漸進的、策略性的和階段性的,是在用“治標”為“治本”贏得時間。
千呼萬喚的“高考改革”終于以《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面目由國務院高規(guī)格正式公布。此次《實施意見》,經近4年調研、擬定,多次推遲發(fā)布,最終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可見對其重視程度;但方案公布后,對方案的討論與質疑仍在繼續(xù)。
9月4日上午,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公布?!秾嵤┮庖姟妨谐隽?ldquo;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破解擇校難題”等任務措施,包含了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整體設計。不過,由于其主要內容關系到中國最重要的考試——高考,人們仍習慣將之稱為“高考改革”方案。
此次《實施意見》,經近4年調研、擬定,多次推遲發(fā)布,最終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有關專家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這么高規(guī)格的會議上討論中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還是第一次。
最全面、最系統(tǒng)的一次改革
“這是自恢復高考以來,最全面、最系統(tǒng)的一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它不是某個單項的、局部的,而是全面的、以高考為主的一次改革。”廈門大學教育研究院院長劉海峰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
中國高考制度始于1952年,“文革”期間一度中斷,1977年重新恢復,分文、理科,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主命題。1977年時,全國高考錄取率僅為4.8%,2014年高考錄取率已達74.3%,30多年間,對統(tǒng)一考試、招生方式的改革始終沒有停止。
1984年,英語被列入高考主考科目,開始保送生試點;1989年,原國家教委決定在全國推行標準化考試,并試行高中會考制度;1995年,全國各地開始實行會考后的高考“3+2”科目組設置方案,8年后進一步改為“3+X”;2000年,教育部決定實施分省命題;2003年起,北大、清華等22所高校進行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2014年,28個省份啟動異地高考。
不過,“這二三十次變化中,多是由教育部出臺,而這次是由最高層級的國務院出臺方案”,劉海峰說。
劉海峰認為,方案以促進公平公正為首,回應了社會的關切。比如,方案主要任務和措施第一項,就是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其中第一條是,提高中西部地區(qū)人口大省的高考錄取率。
1998年,全國普通高校平均錄取率為36%,錄取率最高的上海市達60%,最低的甘肅省僅有21%。此后,差距逐漸縮小,2007年時相差17個百分點,2013年已縮減到6個百分點。而此次實施意見要求,“2017年錄取率最低的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要從2013年的6個百分點縮小到2017年的4個百分點以內”。#p#分頁標題#e#
其次,是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shù)。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北京理工大學教授楊東平曾主持了一項“我國高等教育公平問題研究”,結果顯示:中國重點大學農村學生比例自上世紀90年代起不斷滑落。北大農村學生所占比例從三成降至一成,清華2010級農村生源僅占17%。
在此背景下,“農村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從2012年起啟動,由重點高校面向22個省份的832個貧困縣定向招生。另外,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額,專門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的農村學生。
另一項讓人注目的改革方案是:“減少和規(guī)范考試加分。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在新浪網發(fā)起的有關此次改革方案的調查中,“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成為網友滿意度最高的一項,4646名(截至9月8日15時)參與網友中,有30.4%選擇了這一項。其次是“不分文理科”和“增加使用全國統(tǒng)一命題試卷的省份”。
此外,“規(guī)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高職院校相對分開招生”“自主招生安排在高考后進行”“加強信息公開”等舉措都受到歡迎。
四易其稿,幾十個版本
《實施意見》的出臺,可謂一波三折。
2010年,教育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正式發(fā)布,明確提出,“成立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指導考試改革試點”。
當年11月,國家教育咨詢委員會成立,對國務委員劉延東任組長的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咨詢委員會相應分為10個工作組,其中一個是“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從那時開始,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小組的專家學者們,先后到上海、浙江等多個省市調研,分16個專題,完成了共計80萬字的專題報告。在此基礎上,2011年專家組起草了第一版本改革方案,但由于種種原因,方案擱淺。
2012年7月,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成立。在該委員會主持下起草了另一版方案后,因爭議再度停滯。
2013年初,在教育部牽頭下,新一輪教育改革方案制訂工作重新展開。至當年底,新一版方案完成,但存在較大爭議,始終在討論中。
一位參與者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方案至少四易其稿,每稿還有幾十個不同版本,“有時候兩三天就改一次”。題目也在變化,有稱為“高校招生考試制度總體方案”,也有“國家招生考試制度總體方案”,還有一些,不是總體方案,而是若干意見。
名稱的變化,反映出不同專家學者的意見分歧。有人強調要改,“考試要大改,招生也要大改”,有人強調要穩(wěn),“高考上不折騰”;即便是在“分類考試、多元評價、綜合錄取”的綱要大方向下,如何落實、怎么表述,在討論中也常常意見迥異。
“不得不承認,方案越來越現(xiàn)實,越來越趨向保守”,上述專家表示。
比如,去年11月份擬定的一份方案中,改革的思路,除了重視考試改革外,還把招生錄取改革、管理改革放到同樣重要的位置,但最終《實施意見》卻淡化了招生錄取改革這一提法。
還有一項得到大部分專家支持的建議是在高考中設置“選考科目”,即把語文數(shù)學作為一門綜合科目,而把原來的“小綜合”改為十幾門選考科目,由招生學校和專業(yè)提出對報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這樣既保證了高考的權威性和統(tǒng)一性,又給學生按照學習興趣選擇科目的權利。
#p#分頁標題#e#這項建議也沒有出現(xiàn)在最終方案中。“大概是教育部希望國考科目盡量少,減輕自身的風險和負擔。”這位專家推測。
“有三個決策層級起關鍵作用,一是專家群體,二是教育部主管司局,第三是中央政府。”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說。“越到上級決策部門,越關注公平公正。”因此,最終出臺的方案中,促進教育公平的改革亮點被提到開頭,突出地強調了保障公平。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院長文東茅也對記者表示,“爭論的核心其實是育人為本,還是公平優(yōu)先。”他認為,“真正的公平是因材施教,而不是把所有的人用一把尺子去量。但為了穩(wěn)定過于強調公平,會使公平成為制約改革的枷鎖。”
爭論大,思路多。雖然從2011年之后,教育部幾乎每年都表示方案將在“年內出臺”,但遲遲沒有公布方案的消息傳出。
2013年11月,十八屆三中全會報告出臺,高考改革被納入“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重要內容,“不分文理科、外語等科目社會化考試一年多考”等多項具體化的高考改革措施明確被提出。高考改革方案出臺已箭在弦上。
2013年底,教育部表示方案將在2014年上半年發(fā)布;2014年全國兩會期間,教育部長袁貴仁表示,力爭在7月底前出臺;直到8月29日,一則新華社消息再次引起公眾對高考改革方案的關注——當天,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4份重要文件。
5天后,方案終獲公布。
最大質疑:沒有改變總分錄取模式
《實施意見》的發(fā)布,在學界、教育界引發(fā)爭議。分歧最大的一項,莫過于“考生總成績由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shù)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
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前身是會考,即高中畢業(yè)考試,因試題不難、通過率高,一度引起爭議,在2000年后陸續(xù)取消。2004年后,隨著新課程改革,會考以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形式重生。
在會考時代,會考成績與高考的關系,有“軟掛鉤”和“硬掛鉤”兩種。前者只是“參考”,不限定會考成績量化比例或分數(shù);后者則將會考成績按一定比例折成分數(shù)與高考分數(shù)累加作為錄取依據。此次公布的《實施意見》,等于正式宣布選擇“硬掛鉤”,其理由是“增強高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lián)度”。
然而,有相當部分專家認為,這種做法不科學。楊東平說:“高中學業(yè)水平是合格評價,是通過性考試;高考是選拔性考試、競爭性考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他還擔心,學業(yè)水平測試是各省自主命題,可比性不一樣;一旦納入高考成績,各省必然想方設法使本省學生受益,容易發(fā)生考試公平和安全等問題。
不過,江蘇、浙江等省都已試行了將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與高考硬掛鉤的政策。在江蘇,老師們發(fā)現(xiàn),高二舉行的學業(yè)水平測試儼然成為“小高考”,學生的學習節(jié)奏、高中教學秩序都被打亂。
一位普通高中校長也向《中國新聞周刊》表達了擔憂:“6門課程成績,將有15種組合方式,不同試卷難易程度不一樣,那么,是以一個分數(shù)線還是要劃定多個標準?對那些恰好選擇了試卷難而分數(shù)較低的學生來說,是否公平?這樣一來,學校或老師今后為學生提供指導就很有風險。”
“改進錄取方式”部分中提到,“創(chuàng)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檔方式”,同樣引發(fā)爭議。
劉海峰支持平行志愿投檔。過去只有一個第一志愿,一旦沒被錄取,被同檔次其他高校錄取的可能性也很低;而平行志愿相當于變過去的“志愿優(yōu)先”為“分數(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有效地降低考生志愿填報風險,也有利于信息不對稱的弱勢群體。#p#分頁標題#e#
但有專家反對,認為如此一來,處于末端的高校,不可能獲得好生源,將分數(shù)的重要性置于志愿之前,也會使讓大學招不到對各專業(yè)真正感興趣的學生。
楊東平、文東茅等專家都認為,所有這些爭議,其根本原因在于《實施意見》沒有改變總分錄取模式,依然強化按分數(shù)排名,導致“分分計較”,不利于減輕應試壓力,從而不可能引導應試教育轉向。
這也正是對于此次實施意見的最大質疑。
教育學者熊丙奇撰文稱,“這一次高考改革,仍舊集中在考試科目改革,錄取制度改革的突破還不多。”在他看來,高考制度改革包括改革考試制度和錄取制度,而后者才是核心。離開了錄取制度改革考試制度,價值將十分有限。
另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育學者也向《中國新聞周刊》表達了失望,2010年發(fā)布的綱要中,曾經明確“探索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十八屆三中全會又重復了這一提法。然而,《實施意見》中有關“招考分離”等說法都消失了。他認為,“招生錄取制度改革,涉及政府職能轉變和高校落實自主權,是更深層次的改革。”
因此,有人玩笑地形容此次改革是“走了半步”。
不過,發(fā)布《實施意見》只是開始。教育部表示,年內,還將陸續(xù)出臺關于高考、外語一年多考、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考試招生違規(guī)處理5個配套《實施意見》。
“總的來說,方案還是有很大合理性的。”楊東平說。在他看來,這是一種漸進性、策略性、階段性方案,是以治標來換取治本的時間。畢竟,教育問題在中國,早已不僅僅是個教育問題,也是政治問題和社會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