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司法報名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地點,學法網(wǎng)據(jù)《新疆2011年報名等相關事項的公告》消息,新疆2011年司法考試現(xiàn)場確認時間、確認地點、確認材料情況如下:
一、現(xiàn)場確認時間
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7月1日至20日。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期限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不進行網(wǎng)上報名的人員不能現(xiàn)場確認。
報名人員可以選擇使用漢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蒙古文四種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
二、現(xiàn)場報名地點
全疆共設16個報名點。分別設在烏魯木齊市等15個地、州、市司法局及奎屯市司法局。
三、現(xiàn)場報名材料
現(xiàn)場確認時,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F(xiàn)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wǎng)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提交的學歷證書,經(jīng)司法行政機關查詢不能判別真?zhèn)蔚,報名人員應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報告結論為非國民教育序列的不能參加考試,參加考試的當年成績無效。
3.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本人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4.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