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省司法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及地點如下: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杭州為7月1日~20日;寧波為7月7日~20日;嘉興為7月9日~20日;其他地市均為7月11日~20日。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我省在11個市各設立1個報名點辦理現(xiàn)場確認,具體地址由各市司法局確定后公布。
報名人員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到報名地市司法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軍隊現(xiàn)役人員,在我省11個市司法局報名、考試更為便利的,持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介紹信,可在市司法局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xiàn)場確認。
3、現(xiàn)場確認提交報名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
報名人員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第一代有效居民身份證。現(xiàn)役軍人未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可以使用軍官證、士兵證。
持護照報名的,除提交護照外,須同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2)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普通高等學校2012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所在學校出具的格式證明(格式證明在司法部網站下載)和本人學生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
(3)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須提交居民戶口簿(打印版)原件和復印件2份;報名表中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4)本人的通信地址、郵政編碼和聯(lián)系電話號碼;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