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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廣東省2013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2014-01-28 01:35:40來源:http://www.tcxdpz.com.cn/關注度: 0
導讀:省直及中央駐穗有關單位考生: 2013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請省直報名點考試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4年2月17日至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二
省直及中央駐穗有關單位考生:
    2013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請省直報名點考試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4年2月17日至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
    二、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
    三、提交材料清單:
   1.《2013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wǎng)上自行下載)一份。如不慎遺失,請到相關表格下載”欄目下載相應空白表格,并按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在電腦上填妥、導入電子版照片、雙面打印、蓋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nèi)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報考一級翻譯條件中第1款者還須提交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符合報考一級翻譯條件中第2款者還須提交翻譯專業(yè)職務證書及聘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請務必按本通知要求,持報考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特別注意,2014年3月14日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將不再受理,證書將無法制發(fā)。
附件:009-2013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doc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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