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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廣東省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的通知

2013-09-18 11:03:25來源:http://www.tcxdpz.com.cn/關注度: 0
導讀:省直及中央駐穗有關單位考生: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請省直報名點考試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3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二、地址:
省直及中央駐穗有關單位考生: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請省直報名點考試全科合格考生,按以下安排提交報名資料。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2013年9月23日至9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
    二、地址: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
    三、提交材料清單:
    1.《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如不慎遺失,請到“相關表格下載”欄目下載相應空白表格,并按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填妥 、打?。ê掌?、蓋章。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yè)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證明。
    5.符合報考社會工作師條件第1款的考生,還須提供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yè)水平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四、注意事項
    請務必按本通知要求,持報考材料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特別注意,2013年10月25日為提交材料的最后期限,逾期提交將不再受理,證書將無法制發(fā)。
附件:038-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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