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全面負責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的材料審核、測試、資格認定等工作。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接受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
二、招生計劃
我校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招生計劃控制在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shù)的5%。
三、報名條件
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請材料:
(一)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且成績優(yōu)秀者;
(二)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shù)學、物理、化學、信息學)省級賽區(qū)二等獎及以上者;
(三)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全國及國際重大比賽獲獎者;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中獲“優(yōu)勝者”獎項者;
(四)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名列前茅,綜合素質優(yōu)秀,有民樂、舞蹈特長或超常培養(yǎng)潛能,有相關材料可以證明的學生。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在高中階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時數(shù)達到20小時以上、積極參加各項體育活動的優(yōu)先。上述活動均須附相關證明材料。
凡報考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考生不能同時報考我校保送生。
四、招收專業(yè)
自主選拔錄取招收專業(yè)分A、B、C、D四類,考生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并報考其中一個專業(yè)。
以民樂、舞蹈特長申報的考生僅允許在B、C、D三類中選擇一個類別,并報考其中一個專業(yè)。
具體專業(yè)見下表:
科類 專業(yè) 類別 |
文科 |
理科 |
A類 |
金融學 |
金融學 |
會計學 |
會計學 |
|
B類 |
財政學 |
保險 |
稅務 |
統(tǒng)計學 |
|
C類 |
市場營銷 |
經濟學 |
勞動與社會保障 |
工商管理 |
|
文化產業(yè)管理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
D類 |
廣告學 |
|
漢語言文學 |
公共事業(yè)管理 |
|
日語專業(yè)財經日語方向 |
社會學專業(yè)經濟社會學方向 |
五、報名方式
(一)學生本人申請并經所在中學推薦。
(二)地市級以上重點中學推薦名額文理合計不超過3人,一般中學推薦名額文理合計不超過1人。
推薦名額超過上述規(guī)定的中學,我校將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的實際情況,有權決定取消該校所有學生的報名資格。
六、報名程序
采取網(wǎng)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一)網(wǎng)上報名
登陸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網(wǎng),仔細閱讀《報名須知》,按照要求注冊并選擇進入“自主選拔錄取”,填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wǎng)上報名之后,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中央財經大學2012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生成后打印;
2、《中學推薦信》:點擊下載;
3、《個人申請》:要求由考生本人手書,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與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父母、家庭及中學給予你的認識、對自己未來的期許等各方面情況;
4、獲獎證書復印件(社會公益活動、參加各項體育活動等證明材料可附其中);
5、實行高中新課程改革省份的考生,應提供考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材料;
6、身份證復印件:
將以上材料以A4紙標準,按照“報名表-中學推薦信-個人申請-獲獎證書復印件-新課程改革省份考生的相應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的先后順序裝訂(不要另制封面)。中學負責收齊本校所有報名考生的材料,統(tǒng)一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中央財經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材料”字樣,同時以“省市-中學—姓名”的順序標注報名考生信息。無論考生是否被我校錄取,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七、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所有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yōu)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
(二)網(wǎng)上繳費:已通過初審的考生請按照系統(tǒng)提示按規(guī)定時間在網(wǎng)上繳納考務費,報到現(xiàn)場不收取考務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選拔測試:測試包括綜合能力筆試(200分)、專業(yè)潛能測試(100分)、全方位多維素質選拔測試(100分)三個方面,總分400分。 上述各類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考生無需刻意準備。
以民樂、舞蹈特長申報的考生還需參加特長測試(100分),總分500分。
(四)資格確定: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jù)測試結果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名單(參加特長測試的考生如未能取得特長類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資格,可減去特長測試成績按照其所報專業(yè)參加相應類別自主選拔錄取候選資格的認定),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最終確定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資格名單。
(五)名單公示: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資格名單在我校招生網(wǎng)上公示,中學須在校內予以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并經省招辦審核公示。
(六)公示無誤的考生,我校將寄發(fā)《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
八、錄取辦法
(一)收到我!蹲灾鬟x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高考,且第一志愿報考中央財經大學。
(二)A、B、C、D類專業(yè)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分別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愓{檔線下5分、10分、20分、30分,且不低于當?shù)赝祁惐究频谝慌浫】刂品謹?shù)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參加特長測試并取得特長類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愓{檔線下30分,且不低于當?shù)赝祁惐究频谝慌浫】刂品謹?shù)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所有享受自主選拔錄取優(yōu)惠政策的資格考生進校后不享受學校轉專業(yè)政策。
(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專業(yè)依據(jù)《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中認定的專業(yè)進行錄取。
自主選拔錄取與第一批次錄取同時進行的省份,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愓{檔線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專業(yè)按照學校招生規(guī)定參加正常專業(yè)錄取,考生可在所錄專業(yè)與自主選拔錄取認定的專業(yè)中選擇其一。
九、監(jiān)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做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二)自主選拔錄取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三)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認定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十、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時間表
(一)網(wǎng)上報名時間: 2011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
(二)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2011年12月16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三)網(wǎng)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2年1月10日后
(四)網(wǎng)上繳費時間:初審通過后在系統(tǒng)提示的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
(五)測試時間:2012年2月25、26日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南路39號 中央財經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081
網(wǎng)址:zs.cufe.edu.cn
十二、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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