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領導機構
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本科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yōu)錄取。
二、招生對象、計劃及專業(yè)
主要選拔錄取學科特長突出,有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潛質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文理兼收,外語語種僅限英語。
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5%,簽約人數(shù)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0%。
招生專業(yè)見下表:
序號 |
類別 |
專業(yè) |
1 |
法學類 |
法學、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思想政治教育、社會學類 |
2 |
管理學類 |
工商管理、國際商務、公共管理類 |
3 |
文學類 |
漢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 |
三、工作程序
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程序見下表:
序號 |
環(huán)節(jié) |
時間 |
內(nèi)容 |
1 |
報名 |
2012年12月15日-25日 |
公布招生簡章,接受考生報名 |
2 |
資格審查 |
2013年1月中下旬 |
審查報名材料,公布允許參加測試名單 |
3 |
測試 |
2013年春節(jié)法定假日后 |
組織考生到校測試,確定入圍名單及簽約政策; 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013年3月,公布測試結果 |
4 |
公示 |
2013年3-5月 |
在我校網(wǎng)站、中學、省級招辦及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入圍名單 |
5 |
簽約 |
2013年5月 |
與考生進行簽約 |
6 |
錄取 |
2013年7月 |
普招錄取 |
四、報名條件
采取中學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
(一) 中學推薦
普通中學可向我校推薦身心健康,學科特長突出,具有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潛質和強烈社會責任感、志向遠大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原則上省級重點中學(或省規(guī)范化學校及省示范性中學)可推薦不超過2名,一般中學可推薦1名。
(二)個人自薦
1.符合教育部保送條件(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除外)
2.凡高中階段在下列前六項競賽中獲得全國一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第七、八項競賽的獲獎者,均可自薦(考生須已經(jīng)獲得獲獎證書,凡在報名期間未獲得獲獎證書或已獲獎但證書尚未發(fā)放者,恕不接受報名)。
(1)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萌芽》雜志社主辦)
(2)中華“圣陶杯”中學生作文大賽(《中學語文教學》雜志社主辦)
(3)“語文報杯”中學生作文大賽(《語文報》報社主辦)
(4)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北京大學中文系、北京大學語文教育研究所和課堂內(nèi)外雜志社聯(lián)合主辦)
(5)全國中學生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高校招生》雜志社主辦)
(6)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國家基礎教育實驗中心和外語教育研究中心主辦)
(7)“21世紀杯”全國中小學生英語演講比賽全國總決賽高中組獲獎者(《中國日報》社主辦)
(8)中央電視臺“英語風采大賽”全國決賽高中組獲獎者(中央電視臺主辦)
五、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符合條件的學生請登陸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進入“中國政法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及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報考系統(tǒng)”填寫報名表,經(jīng)畢業(yè)高中教務處蓋章、校長簽字后,連同個人自薦書(包括個人經(jīng)歷及體會、曾獲獎項、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需要考生親自書寫)、身份證復印件、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及作品等有關材料(其中中學推薦類的考生須由中學同時提供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務必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到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其他快遞形式視為報名無效),封面必須明顯標注“自主招生申請材料”。
采取中學推薦方式報名的學生必須填寫從報名系統(tǒng)中自行下載的《中學推薦表》,并由中學連同考生報名材料統(tǒng)一寄送。由同一中學推薦但分別寄送材料、同一中學寄送多張推薦表、中學推薦超額或無中學推薦表,均視為報名無效。
[ 2015-03-26 ]
[ 2012-12-14 ]
[ 2013-03-12 ]
[ 2013-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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