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目標,深化高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推進中學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我校在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繼續(xù)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招生,以選拔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人才。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將在吉林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
二、招生范圍
理科在全國范圍內招生;文科在除江蘇省(江蘇省沒有文科招生計劃)外其他省份招生。
三、招生計劃
自主選拔招生計劃占本科招生計劃的2%。
四、報名條件
具有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善于獨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優(yōu)秀,且身體條件符合國家高考體檢標準的省級重點中學(省級示范性高中)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報名:
(一)學生自薦
1、高中階段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qū)二等獎(含)以上者、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三等獎以上者,并且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
2、具有外語、文學方面的特殊才能,并且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高中階段獲得下列條件之一:
(1)全國創(chuàng)新英語大賽優(yōu)勝獎;
(2)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全國決賽獲獎者;
(3)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
(4)獨立創(chuàng)作的文學出版刊物(只限文科考生)。
3、具有我校本年度規(guī)定的選拔保送生資格者。
(二)中學推薦
具有創(chuàng)新潛質或學科特長,且高中階段學習成績一貫優(yōu)異,綜合成績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前30%的學生。由中學根據我校分配的名額進行推薦。
(三)校長推薦
對于吉林大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yǎng)試驗計劃” 和 “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yǎng)計劃”招收的學生,根據各中學近年考入我校的學生數量、質量以及在校綜合表現確定的推薦人數。實行部分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報名方式。招生范圍為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河南等8省、市、自治區(qū)的理科考生。
五、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請進入吉林大學招生網(http://zsb.jlu.edu.cn),點擊“網上報名”,進入“自主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頁面,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表,填寫完畢后提交。報名時間為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10日。
2、郵寄材料:
(1)《吉林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考試申請表》;
(2)獲獎證書復印件或獨立創(chuàng)作的文學出版刊物原件;
(3)高中期間各學期成績原始記錄單復印件并加蓋學校公章;
(4)身份證和學生證復印件;
(5)個人自薦報告(請考生本人親筆書寫,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
(6)中學校長實名推薦信(推薦該學生的理由,特長介紹等)。
友情提示:請將申請材料于2013年1月12日(以郵戳為準)前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前進大街2699號,郵編:130012)。所需材料請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對考生所報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 2013-03-15 ]
[ 2013-03-15 ]
[ 2013-03-12 ]
[ 2015-03-26 ]
[ 2012-12-14 ]
[ 2015-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