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報名程序
采取網上報名和書面申請相結合的方式,兩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登陸
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網,仔細閱讀《報名須知》,按照要求注冊并選擇進入“自主選拔錄取”,填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
(二)書面申請
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后,需提供以下書面材料:
1.《中央財經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生成后打印;
2.《中學推薦信(自主選拔錄取)》:點擊下載;
3.《個人申請》:點擊下載,要求由考生本人手書,內容要結合所報學科專業(yè),闡述對該領域的認識、研究情況、取得的相關成果或成績以及未來的學習研究設想;
4.與報名條件有關的證明材料;
5.實行高中新課程改革省份的考生,應提供考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材料;
6.身份證復印件:
將以上材料以A4紙標準,按照“報名表-中學推薦信-個人申請-證明材料-新課程改革省份考生的相應材料-身份證復印件”的先后順序裝訂(不要另制封面)。中學負責收齊本校所有報名考生的材料,統(tǒng)一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至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學生處),信封上注明“自主選拔錄取申請材料”字樣,同時以“省市-中學—姓名”的順序標注報名考生信息。無論考生是否被我校錄取,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七、選拔程序
(一)材料初審: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所有申請者的材料進行審核,擇優(yōu)確定部分考生參加我校的測試。
(二)網上繳費:已通過初審的考生請按照系統(tǒng)提示按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繳納考務費,報到現(xiàn)場不收取考務費。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選拔測試:測試包括綜合能力筆試(200分)、專業(yè)潛能測試(200分,以面試為主)兩個方面,總分400分。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學科特長和創(chuàng)新潛質,考生無需刻意準備。
(四)資格確定:自主選拔錄取招生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測試成績總分及考生的實際情況確定自主選拔錄取候選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最終確定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資格名單。
(五)名單公示:自主選拔錄取考生資格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中學須在校內予以公示;同時上報教育部“陽光
高考平臺”,并經省招辦審核公示。
(六)公示無誤的考生,我校將寄發(fā)《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
八、錄取辦法
(一)收到我!蹲灾鬟x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的考生必須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報名條件,按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參加高考,且在自主批次第一志愿填報中央財經大學,未設自主批次的須在本科一批次第一志愿填報中央財經大學。
(二)A、B、C、D類專業(yè)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分別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愓{檔線下5分、10分、20分、30分,且不低于當?shù)赝祁惐究频谝慌浫】刂品謹?shù)線的,我校將予以錄取。
所有享受自主選拔錄取優(yōu)惠政策的資格考生進校后不享受學校轉專業(yè)政策。
(三)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專業(yè)依據《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認定證書》中認定的專業(yè)進行錄取。
自主選拔錄取與第一批次錄取同時進行的省份,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達到我校在當?shù)赝祁愓{檔線的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的專業(yè)按照學校招生規(guī)定參加正常專業(yè)錄取,考生可在所錄專業(yè)與自主選拔錄取認定的專業(yè)中選擇其一。
九、監(jiān)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做好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二)自主選拔錄取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三)學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申請和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考生認定資格及所在中學三年內的推薦資格。
十、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時間表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
(二)申請材料遞交截止時間:2012年12月28日(以寄出郵戳為準)
(三)網上查詢初審結果時間:2012年1月15日后
(四)網上繳費時間:初審通過后在系統(tǒng)提示的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
(五)測試時間:2013年3月9、10日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紀檢監(jiān)督電話: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南路39號 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學生處)
郵編:100081
網址:zs.cufe.edu.cn
十二、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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