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辦公室電話:0531-89626265,網址:http://www.sdada.edu.cn/xsc/。
● 畢業(yè)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發(fā)放國家學歷證書。本科畢業(yè)生符合授予學位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
● 本簡章未盡事宜,按上級和我校規(guī)定辦理。以上內容如有變動,以我校招生辦公室公告為準。
● 2015年招生計劃如有變動,以山東省發(fā)改委和山東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計劃為準。
[ 2015-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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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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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