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院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的意見》(教體藝[2005]3號)、《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5]1號)和《四川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暫行辦法》(校招就字[2006]1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我校是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批準建設高水平運動隊,并招收籃球和定向越野2個項目高水平運動員的高等院校。學校全稱為四川師范大學,英文譯名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學校的全國統(tǒng)一代碼為10636。
第二條我校是以本科生教育為主,同時招收與培養(yǎng)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條我校是一所具有近70年辦學歷史且專業(yè)設置覆蓋了文學、理學、工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歷史學、教育學、藝術學、農學等11個學科門類的綜合型師范大學。學校在高度重視人才培養(yǎng)質量、不斷進行人才培養(yǎng)模式探索的同時,非常重視高水平運動隊的建設。女子籃球運動隊、定向越野運動隊在一系列重大賽事中均取得了優(yōu)異的成績。
第四條根據《四川師范大學高水平運動隊管理辦法(暫行)》(校字[2006]88號),學校對在校期間取得突出競賽成績與在隊訓練期間的高水平運動員的學習、生活、學費減免以及學業(yè)成績優(yōu)異的高水平運動員免初試碩士研究生推薦等方面制訂了一系列優(yōu)惠措施,以鼓勵高水平運動員在不斷提高競技成績的同時,強化專業(yè)課程的學習。
第五條學校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與招生工作實行全面“信息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包括考生及其家長在內的社會各界的廣泛監(jiān)督。校內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
1.學校監(jiān)察處 028-84760624
2.招生錄取期間,學校設置的考生咨詢與來信、來訪及違規(guī)舉報接待辦公室 028-84768899 84767065。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四川師范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并協調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與招生工作。
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招生就業(yè)處、監(jiān)察處、教務處、學生處等有關職能部門和體育學院的主要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學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其具體職責是:
1.研究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2.根據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規(guī)劃與在隊運動員合理需求的實際情況,確定學校高水平運動員的選拔人數和選拔程序;
3.組織和實施高水平運動員選拔與招生過程中的體育專項測試和學校對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證書或視為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水平的高水平運動員的文化課單獨考試科目的設置、命題及其各項考務工作;
4.負責審核學校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專家組提出的相關成績(體育專項測試、文化課單獨考試)達合格標準的擬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建議名單,并將審核意見報校長辦公會審定;
5.負責與相關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的銜接,辦理招生錄取過程中包括高水平運動員名單公示、審定、呈報等在內的各種事宜。
第七條學校設立“四川師范大學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專家組”,負責高水平運動員選拔過程中專業(yè)素質、運動技能與競技成績的考核與審驗。
高水平運動員體育專項測試專家組由學校招收運動項目的5至9名校內外同行專家以及體育學院、招生就業(yè)處的負責人組成。組長、副組長分別由學校分管體育工作的校領導、體育學院院長擔任。其具體職責是:
1.根據教育部審批的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項目,制定選拔高水平運動員的體育專項測試方案(測試項目、測試時間以及測試地點);
[ 2013-11-03 ]
[ 2012-11-13 ]
[ 2013-12-20 ]
[ 2015-02-04 ]
[ 2015-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