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水平運動員擬招專業(yè)為行政管理、新聞學、社會工作、法學等專業(yè)。學校在當年六月確定具體專業(yè)。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yè)志愿時,根據學校確定的專業(yè)進行專業(yè)填報。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專業(yè)計劃單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公布的招生專業(yè)計劃。
(四)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參加我校文化課單獨考試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分數線情況下,我校將于5月20日前根據專業(yè)成績擇優(yōu)錄取,未能錄取的考生可繼續(xù)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該部分錄取考生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0%。
(五)對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yǎng)前途,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部分考生,我校將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申請予以錄取。該部分錄取考生數不超過錄取考生數的30%。
(六)對體育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我校將按專業(yè)測試成績擇優(yōu)錄取。
(七)考生身體條件應符合相關專業(yè)體檢要求。(具體參照普通高考體檢標準)
七、約束及監(jiān)督機制
(一)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實施監(jiān)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
(二)測試合格者名單,由學校報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省級招辦將考生信息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教育部將于5月1日后在“陽光高考”平臺對合格考生名單進行集中公示。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能錄取。
(三)認真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嚴厲查處;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fā)現,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體育學院 0553-5910709、招生辦公室 5910077、5910161
電子郵件:asdzsb@163.com
信息查詢網址:http://zsxx.ahnu.edu.cn
通信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安徽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或安徽省蕪湖市安徽師范大學體育學院
郵政編碼:241000。
注:由于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文件尚未下發(fā),本簡章的相關要求以上級文件為準。如有修改,將及時在安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上公布,敬請關注。
附件:安徽師范大學2014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信息表.xls
安徽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4年2月
[ 2013-12-20 ]
[ 2012-11-13 ]
[ 2015-02-04 ]
[ 2013-11-03 ]
[ 2015-0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