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位于綠城南寧市,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學校、國家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共建高校,2005年在國家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優(yōu)秀。為了提高我校的體育運動水平和大學生的綜合素質,促進學校體育活動的深入開展,2013年我校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招收高水平運動員。
一.招生計劃
1.招生人數(shù)不超過我校201年本科招生總計劃的1%。
2.招生項目:男子籃球、女子籃球、健美操、游泳、乒乓球、羽毛球。
3.招生范圍:北京、上海、西藏以外的28個省(自治區(qū)或直轄市)。
二.報考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規(guī)定的報名要求、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方可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考試報名: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且高中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級中等教育畢業(yè)同等學力,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
(二)根據(jù)考生所在生源地省級招生辦要求取得高水平運動員特長生資格認定者。
注:1.參加高水平運動員測試的考生應參加其戶口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省級招辦)統(tǒng)一組織的高考報名。2.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shù)膶W習證明和成績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xié)助招生院校對其資格進行認定。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三.報名辦法
1.凡符合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對象并且接受本簡章選拔辦法與程序的考生,需登陸廣西大學招生信息網上進行網上報名,根據(jù)系統(tǒng)提示填寫考生相關信息并打印《廣西大學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
2.參加我校組織的體育專項測試的高水平運動員考生請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我校體育學院報到,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國家二級(含)以上運動員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高中時期及近三年的比賽獲獎證書及相應的競賽秩序冊、成績冊原件和復印件;(3)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打印后加蓋所在中學公章的《廣西大學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報名表》;(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張。
四.報名、考試等事項
1.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元月7日接受網上報名;----->報名入口<-----
2.報到時間:
男子籃球、女子籃球項目考生報到時間:元月7日15:00至18:00;
健美操、羽毛球、乒乓球、游泳項目考生報到時間:元月8日8:30至12:0015:00至18:00;
3.專項測試時間地點:
元月9日8:30-12:00男子籃球(西校園體育館)14:30-17:00女子籃球(西校園體育館)
元月10日8:30-12:00健美操(東校園體育館)8:30-12:00乒乓球(東校園體育館)
13:00-14:00游泳(廣西體工隊游泳館)14:30-17:00羽毛球(西校園體育館)
注:上述測試時間視各項目報名考生人數(shù)作相應調整,具體安排報到當天在體育學院公布。
4.文化考核時間:
通過我校專家組審核的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的考生,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的考生,由我校對其進行文化考核,,考生需參加我校自主命題文化考試,文化加試時間將在元月11日進行(具體考試時間、科目、考試地點在考生報到當天公布)。
5.其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五.測試內容:
專項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詳見《廣西大學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專項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六、錄取
1.考生須通過廣西大學舉行的各項目專項測驗與認證。
2.參加測試并達到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標準的考生,經“廣西大學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將通過教育部“陽光高
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辦網站、廣西大學招生信息網和中學進行四級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一周。
3.經我校認定的高水平運動員,必須報名并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并且第一志愿報考我校。我校將按照教育部關于高水平運動員考生的相關
政策報請當?shù)厥〖壵猩鷻C構批準錄取。
4.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或近三年內在全國(或國際)集體項目比賽中獲得前八名的主力隊員的考生,由我校對其進行文化考核,符合要求的考生并經所在省級招生辦核準后,可免于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必須參加高考報名),由我校對其全面考核后決定是否錄取,同時報教育部備案。
5.對我校擬錄取高水平運動員的考生,學校將合理安排專業(yè)(建筑學、城市規(guī)劃專業(yè)除外)。
七.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紀監(jiān)部門自始至終參與高水平運動員選拔錄取工作全過程,保證實施過程的監(jiān)督作用。
2.接受社會監(jiān)督,凡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被錄取資格,并根據(jù)國家有關法規(guī)和招生政策追究有關當事人
責任。
備注:考生報到測試時,學校不統(tǒng)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等一切費用自理。
體育學院聯(lián)系人:李玲、龐與明
聯(lián)系電話:0771-3232824
傳真:0771-3231505
地址:南寧市大學路100號
郵編:530004
八.其他
本簡章由廣西大學招生就業(yè)指導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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