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jù)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教發(fā)[2014]16號)和《關于進一步調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和規(guī)范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錄取的通知》(湘教發(fā)[2013]35號)精神,現(xiàn)就做好2014年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測試項目及對象
1.測試項目: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武術、游泳。
2.測試對象: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限定籃球、排球、足球)前6名者;參加省級體育比賽(賽事必須符合省教育廳規(guī)定)獲得個人項目(限定田徑、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前6名、集體項目(限定籃球、排球、足球)前3名的主力隊員;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等級證書的考生(運動項目必須符合省教育廳規(guī)定),如需取得高考體育加分資格,須參加我省規(guī)定測試項目的統(tǒng)一測試。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含殘奧會、亞殘運會)取得集體或個人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含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個人項目前6名者,經(jīng)逐級審核批準可免測享受優(yōu)惠加分(所有體育項目均可加分,但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
二、資格審查及報名辦法
1.報名資格審查??忌?包括符合免測條件的考生,下同)到本人高考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或中學領取、填寫《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資格審查表》(附件1),攜帶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原件或體育競賽成績證書原件,依次到考生所在中學、市州教育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政策依據(jù)為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包括湘教發(fā)[2014]16號、湘教通[2014]76號、湘教發(fā)[2013]35號和湘教發(fā)[2006]94號);驗證依據(jù)為有關運動會秩序冊、成績冊及考生獲得運動員等級證書等相關資料(運動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官方網(wǎng)站“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tǒng)公示的信息為準,網(wǎng)址為http://jsdj.sport.gov.cn”)。驗證單位必須簽署審查意見。
2.報名時間與辦法。2014年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報名時間為5月5日至15日??忌鷳{身份證、運動員等級證書原件或成績證書原件和《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資格審查表》,到本人高考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xù)。報名時,參加測試的考生須填寫《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測試登記表》(附件2),免測考生填寫《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免測登記表》(附件3),由報名點匯總后,連同資格審查有關材料交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查。
3.材料報送??h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審查合格后,須將與考生報名資格有關的證書原件等證明材料及《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資格審查表》交市州招生考試機構復審。復審合格后,由市州招生考試機構統(tǒng)一輸機,打印《湖南省2014年高考體育加分測試證》(須加蓋公章),并按“國家級比賽”、“省級比賽”、“二級(含)以上運動員”和“免測”四類分別造具《湖南省2014年高考體育加分測試名冊》(附件4,須加蓋公章),連同考生的《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測試登記表》,于5月20日前送交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測試考生相關信息通過“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統(tǒng)”同時報送。對具有免測資格的考生,須按照《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免測登記表》的要求,經(jīng)逐級審批后,連同與考生有關的資料及證書原件,一并于5月20日前上報我院,我院將會同省教育廳有關處室進行復審,逾期不再受理。
三、測試安排及有關規(guī)定
1.2014年全省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工作定于6月15日進行,考生憑測試證、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于6月14日到湖南師范大學體育學院報到,按規(guī)定繳納有關費用,參加全省統(tǒng)一測試。測試方法和測試標準執(zhí)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yè)、體育加分與高水平運動員測試評分標準》(2014年版)(見湘教考普字[2013]13號)。經(jīng)審核批準可免測者和測試合格者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時可按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加分,沒有按要求參加全省測試或測試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不能享受優(yōu)惠加分。#p#分頁標題#e#
2.本次測試成績與今年4月進行的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成績不能通用。高水平運動員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如果要取得高考體育加分資格,必須參加本次統(tǒng)一測試,并且達到測試合格標準。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認真做好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的宣傳工作,要將測試報名條件、要求、程序等宣傳到位,防止漏報、錯報等現(xiàn)象發(fā)生。報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補報名。如因宣傳不到位而導致在??忌﹫?、錯報的,由考生所在高考報名點負責;屬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漏報、錯報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2.考生資格審查堅持“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有關單位要嚴格執(zhí)行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guī)定,安排專門力量,嚴格審查考生提供的相關材料,并通過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綜合查詢系統(tǒng)驗證運動員等級證書的真?zhèn)?,對在該網(wǎng)站上不能查實的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一律不具有報考資格。對審核合格的考生,要在當?shù)卣猩荚嚈C構及考生所在中學集中公示一周以上,公示內容包括考生號、姓名、性別、畢業(yè)學校、運動員等級證書、參加比賽項目成績及名次等。各地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或郵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測試點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嚴格執(zhí)行測試工作規(guī)定。所有主觀性評分項目均應有實況錄像,所有客觀性評分項目均應采用電子測試。要切實把好裁判員和測試工作人員選聘關,凡當年有子女或直系親屬參加我省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或參加過高中畢業(yè)生體育培訓與輔導的教師,一律不得擔任測試工作。
4.嚴格要求,嚴肅考風考紀。裁判員和工作人員必須秉公辦事,嚴守工作紀律,不準接受與測試有關的吃請或考生的財物,不準徇私舞弊,違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測試規(guī)則和紀律,不得以傷病等原因要求緩考,不得重測,不得改變測試項目。根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規(guī)定,考生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的,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參加考試等考試作弊行為的,取消其當年的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其作弊事實記入考生《考生誠信檔案》,視情節(jié)輕重,同時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1至3年的處理,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考生,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
5.測試結束后,對測試合格和免測的考生,由所在中學在校園內醒目處張榜公示15天以上,同時我院也將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統(tǒng)一向社會公示。
附件:1.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統(tǒng)一測試資格審查表(略)
2.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測試登記表(略)
3.湖南省高考體育加分免測登記表(略)
4.湖南省2014年高考體育加分測試名冊(略)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