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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大學2016年招生章程

2016-11-09 17:46:45來源:寧波大學關注度: 0
導讀:寧波大學是浙江

寧波大學是浙江省、教育部和寧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大學之一。目前學校已發(fā)展成為一所綜合性的教學研究型大學,綜合實力進入全國高校百強行列。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寧波大學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普猩ぷ?。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并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寧波大學。

第五條 學校國家代碼:11646。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本科,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寧波大學。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818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政策,研究確定學校招生錄取原則和具體辦法,并對招生過程中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本科招生小組設本科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普通本科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辦公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第四章  專業(yè)設置與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有按專業(yè)類招生,也有按專業(yè)招生,其中按專業(yè)類招生的,第一學年末根據“志愿+考核”原則在大類里選擇專業(yè),按專業(yè)招生的不需要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三條“三位一體”、國防生、航海類專業(yè),均按照專業(yè)招生,不參與大類分流。

第十四條 為了提高畢業(yè)生在全球化社會環(huán)境中的適應力和競爭力,學校繼續(xù)招收會計學(CPA Canada加拿大注冊會計師)、會計學(ACCA英國注冊會計師)、金融學(全英文班)、國際經濟與貿易(全英文班)4個專業(yè),并按專業(yè)進行招生。

第十五條 學生申請轉學科大類和專業(yè)分流按學校相關文件執(zhí)行。

第十六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yè)按學校相關文件執(zhí)行,其中“三位一體”招生、師范類專業(yè)僅限同類招生專業(yè)類別轉專業(yè)。中外合作項目不得轉出,在招生計劃數內可申請轉入。

第十七條 學校面向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qū))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考試主管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  各類招生具體要求

第十八條 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6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 學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6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運動訓練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6年運動訓練專業(yè)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招生按照《寧波大學2016年藝術類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章  錄取原則、單科和身體要求

第二十二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三條 錄取體檢標準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考生不可弄虛作假,若隱瞞病情病史,按照《寧波大學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管理規(guī)定》中“入學與注冊”的有關條例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各?。ㄊ?、自治區(qū))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qū))按照分大類或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yōu)錄取,不設各大類(或專業(yè))間分數級差。

第二十六條 除國防生、航海類專業(yè)性別有限制之外,學校對其他錄取新生的性別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二十七條 航海類專業(yè)屬于本科提前批錄取,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規(guī)定,在同批次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可降20分提檔錄取。均招收英語類考生,其中航海技術男身高不低于165cm,女身高不低于160cm,雙眼裸眼視力0.5及以上,矯正視力0.8及以上;輪機工程男女身高不低于155cm,雙眼裸眼視力0.4及以上,矯正視力0.6及以上。

第二十八條 學校公共外語課為英語(外語類專業(yè)除外)。

第二十九條  學校單科成績要求:英語、日語、德語、英語(師范)專業(yè)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5分;英語(師范小學師資)、會計學(CPA Canada)、會計學(ACCA)、工商管理(中加學分互認)要求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10分。以上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

如英語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英語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最高降分不超過10分。

第三十條 學校認同并執(zhí)行各省(市、自治區(qū))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guī)定。

第七章  入學復查、收費、獎勵和資助

第三十一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局批準或備案的標準執(zhí)行。除中外合作辦學和大學??茖I(yè)仍實行學年制收費外,其他本科專業(yè)的學費實行學分制收費管理。新生第一學年按學年學費標準預交,第二學年開始按上學年實際所修學分學費與專業(yè)學費之和繳納,以此類推,畢業(yè)時清算最后一學年學費。

其中按大類招收的學生,第一學年按照大類學費標準收取,專業(yè)分流后,第二學年起按照所就讀專業(yè)的學費標準收取。

第三十三條  學校有政府獎學金、各類學校獎學金和捐贈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社會資助等助學政策。

第八章  咨詢聯(lián)系和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第三十四條  學校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ㄊ?、自治區(qū))的有關要求及規(guī)定的形式進行公布??忌傻顷憣W校本科招生網查詢。

學校聯(lián)系方式:

寧波大學本科招生網: http://zsb.nbu.edu.cn

咨詢電話: 0574-87600233

傳真:0574-87609301

通訊地址: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郵編:315211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錄取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74-87600092。

第三十六條  寧波大學梅山海洋科教園將于2017年9月建成投入使用,海洋學院、海運學院將遷入梅山海洋科教園辦學,海洋學院、海運學院學生屆時將到美麗的濱海新校區(qū)學習。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寧波大學本科招生辦負責解釋。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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